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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音乐性内容”: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核心

作者:刘中瑛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9-19   点击:

  作者:浙江省海盐高级中学 刘中瑛

  音乐鉴赏是当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后,高中音乐开设的六大教学模块之必修模块,主要是通过聆听、体验、探究、评价等方式对音乐作品进行欣赏、品鉴,是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能力,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

  中央音乐学院张前和王次炤教授在《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这样写道:“音乐作品内容的表现方式主要包括音乐性内容和非音乐性内容,音乐性内容是指客观存在于音乐作品中的内容成分,是直觉的、非想象的、可听的内容,它包括基本情绪、风格体系和精神特征三个方面。”①“非音乐性的内容主要指那些音乐的音响本身不能包容的,但又能通过音乐提供给听众的内容成分。”②非音乐性内容包括绘画性和文学性等通过主观想象而得到的可视、可思的内容。在解读这一音乐美学观点,以及深刻了解高中学生在心理、生理、认知程度的特点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指向“音乐性内容”应是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核心所在。

  一、现状分析:教学指向与教材意图的背离

  1.“基于音乐特性”的教材编写方式

  “人音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就编写方式而言有别于小学、初中两个学段,小学是“基于生活经验”编写教材,初中是以“人文主题”为主进行教材的组织,高中则是“基于音乐特性”进行教材的编写。这样的编写方式是基于人的音乐思维的发展规律来设置的,充分考虑每个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学习兴趣。同时,音乐逻辑体系的呈现是从模糊到清晰的发展过程,较好地完成了从学生已有经验出发到立足于音乐特性进行学习的认知过程。

  2.教师在教学中过度指向“非音乐性内容”

  在近十年的高中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教师对音乐作品中文学性、思想性和绘画性的内容挖掘得过于深刻,喜欢在课堂上引导学生从音乐出发去寻找非音乐的东西,习惯于给学生“讲故事”。具体表现为:在介绍作曲家的时候,习惯通过讲作曲家的生活轶事的方式来吸引学生的课堂注意力;在聆听作品的时候,担心学生听不懂音乐而过多地讲述作品中所表现的画面内容和故事情节;在分析作品时代背景的时候,为了使学生深入理解而过量介入视频资料……因此,教学过程中教师真正让学生欣赏音乐的时间很少,一节课下来学生脑海中留下了许多故事,却对音乐本身的印象很模糊。我们认为这样的课堂教学过度地指向了绘画性和文学性等“非音乐性内容”,“丢失了”音乐学科的本质,正所谓“荒了自家的田,种了别人的地”。

  鉴于此,笔者认为指向“音乐性内容”应该是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核心,这一理念既合乎教材编写的旨意,又合乎高中音乐鉴赏的本质特征。

  二、教学策略:指向“音乐性内容”的三段式鉴赏

  “人音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主要由四个板块构成,分别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创作音乐、亚非拉美欧民间音乐和西方创作音乐。下面试以该教材中的西方创作音乐板块为例,进行教学策略的分析。这部分内容见于教材的第七单元至第十三单元,主要概括了从巴洛克时期开始的欧洲专业音乐创作史,引导学生探讨各个时期的音乐流派风格、重要代表人物及其主要作品等,是西方音乐学习的主要内容。指向“音乐性内容”的高中音乐鉴赏教学实践就是根据“音乐性内容”的三大内涵特征,遵循学生的音乐认知规律,相应划分三个阶段引导学生逐层深入地鉴赏。

  1.音响感知阶段:感受基本情绪

  音响感知阶段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学生体验作品的基本情绪,感受作品的基本格调。“音乐的基本情绪是纯粹建立在感觉的基础上的,听者无须经过任何理性化的判断,单凭音响感对感官的刺激就直接感受到。”③比如说,喜悦与悲哀、乐观与悲观、轻松与紧张等,这些都是审美的直接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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