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课改专题 > 初中音乐课改 >

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一)(金亚文主编)

作者:金亚文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二、对音乐教学领域与内容的研究
  (一)美国
  20世纪以来,美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音乐教学领域的变化和音乐教学内容的拓展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在此之前,学校音乐教学内容主要是唱歌以及结合唱歌进行的发声练习和读写训练。改革后,音乐教学否定了以技能为中心的倾向,倡导适应儿童个性发展,强调创造性音乐学习,并相应地调整和扩展了音乐教学领域。新领域和内容涵盖了音乐欣赏、器乐、合唱和律动,后又增加了节奏活动和创作活动。80年代后,美国基础教育逐步趋向综合化,音乐课成为综合性的艺术课程的一部分。1993年,美国政府颂布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这是一项目标宏伟的教育改革计划,其中有两个重点引起国际音乐教育界的关注:一是该文件把包括音乐在内的艺术课程增列为美国普通学校教育的核心学科,大大提升了音乐教育的地位;二是该计划提出了一个高质量、高水准的宏伟目标,即要把美国教育办成“世界级”的一流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研制了新的音乐教育国家标准。从这个标准中,我们可以看到音乐教学领域又有了新的扩展,充分体现了音乐教学内容的多样化:
  1、创造和表演
  (1)歌唱
  (2)器乐演奏
  (3)即兴和作曲
  (4)识谱
  2、感知和分析
  (1)听赏
  (2)分析
  (3)判断
  (4)认识音乐与其他艺术和学科的联系
  3、音乐文化和历史背景的理解
  (1)理解西方音乐
  (2)理解世界音乐
  (二)德国
  德国早期学校音乐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唱歌,这种传统延续了半个多世纪。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德国第三次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浪潮中,音乐教育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多年来以唱歌为中心的音乐教学被否定,取而代之的是多方面的欣赏音乐及创造音乐能力的培养。产生于60年代后期的丹克玛尔。维努斯“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一直对德国音乐教学大纲或教学内容方面的制定具有重要影响。
  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
  1、音乐创作
  (1)作曲
  (2)即兴再创作
  2、音乐再创作
  (1)唱歌
  (2)演奏乐器
  3、接受音乐
  (1)听自己创作或即兴演奏的音乐
  (2)听他人现场演奏的音乐
  (3)听他人通过技术手段演奏的音乐
  4、表现音乐
  (1)用动作表现音乐
  (2)用语言或图画表现音乐
  5、思考音乐
  (1)对音乐进行思考和讨论
  (2)获得音乐理论知识
  自90年代初期开始,德国各州都在为一个总的教育目标而致力研制新的课程标准。在新的音乐课程结构中,进一步体现了教学领域的丰富变化,教学内容的多姿多彩:
  1、音乐的一般见解
  (1)音乐材料
  (2)音乐形式
  (3)音乐功能
  (4)时代与文化背景
  2、音乐实践领域
  (1)音乐要素
  (2)创作与表演中的方式
  (3)音乐表达
  (4)音乐功能及情感效果
  (5)社会音乐
  3、各种类型的音乐
  (1)创作性音乐
  (2)摇滚音乐、通俗音乐和爵士音乐
  (3)实用音乐
  (4)民间音乐或其他文化背景下的音乐
  三、日本
  日本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一直受到政府的较高重视,被列入必修课程。其教学领域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表现”,一个是“鉴赏”。在早期的日本学校音乐教育中,“表现”领域中的“唱歌”一直居于音乐教学的中心地位,并结合歌曲进行识读乐谱的学习。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中小学音乐课内容有了新的拓展,以竖笛、簧乐器和打击乐为主要形式的器乐教学,以即兴性、多样性和综合性的音乐创造活动为特色的创作教学进入了中小学音乐教学领域,大大地丰富了音乐教学内容,也给音乐教学方式带来了新的变化。下面是日本文部省颁布的学校音乐课程框架:
  1、表现
  (1)感觉音乐并认识音符
  (2)感觉音乐要素,学习音乐表达方式
  (3)掌握演唱、演奏技巧
  (4)创造音乐并表现之
  (5)理解并运用音符、休止符、常用记号和其他音乐材料。
  2、鉴赏
  (1)通过聆听感受音乐、想像音乐
  (2)运用音乐材料
  第三节 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背景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均对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代课程出现许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诸如课程过于注重传授知识的倾向;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缺乏整合性、综合性和选择性;课程内容繁、难、多、旧偏重书本知识,脱离学生生活及社会发展;教学方法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和机械训练;评价方式过于注重甄别、选拔和淘汰,等等。面对挑战,基础教育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作出回答,而素质教育的提出便顺理成章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认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指引下,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将素质教育的精神理念鲜明地体现在各学科课程中,成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的必然选择。
  (一)关于课程的理解
  关于课程本质,主要有三种认识。一种认为课程是知识,其基本观点是:课程应从相应学科中精选,按学习者认识水平编排,按科学的逻辑组织,学习者服从课程,是课程的接受者。第二种认识课程是经验,其核心观点为:课程应与学习者个人经验相联系,相结合,应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和设计,应关注学生的经历,将学生视为学习的主体。第三种认为课程是活动,其主要观点为:课程是人各种自主性活动的总和,强调活动的完整性,突出课程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主张以学习者的兴趣、需要、经验为中介实施课程。从以上三种课程观中我们不难发现,对课程的认识与研究经历了一条由“知识本位”到期“人本位”的发展轨迹。也就是说,现代课程观是建立在对传统课程观不断进行批判与反思基础上的。
  新的课程观认为:学习者是整个课程的核心。这种“人本位”课程观不像“知识本位”课程观那样强调学科知识的系统、完整和严密,强调知识的权威性,忽视学习者提实际需要,忽视学习者的学习经验和学习过程,而是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以学习者为学习本体,关注学习者的兴趣、态度和需要,突出学习活动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以利于每一个学习者的成长和发展,使学习者能够清晰思考,有效交流,理解人类环境,知晓社会发展,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这种建立在学习者本身基础上,真正为学习者经历、理解和接受的课程,应成为指导我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
  (二)国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概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教育改革浪潮迭起,形成一场历史上影响最广泛、最深刻、全方大动作的世界性教育改革运动。其实质是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国际竞争和本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新教育体系,包括重新认识课程价值与性质,研制新的课程标准,设计新的教学体系,实验新的教学方法等等。
  日本每十年更新一次国家基础教育课程。2002年实行的新课程,力求精选教学内容,留给学生更多自由发展的空间;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提高国际意识;强调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能力,在保证学生掌握基本学习内容的前提下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韩国1997年开始的课程改革,强调实验、学习、讨论、自由活动、社会服务等以学生亲身体验为中心的学习活动,目的是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入“区分性”课程和选修课程。
  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提出:美国学生在4、8、12年级毕业时有能力在英语、数学、自然科学、历史和地理学科内容方面应付挑战。最后还特别强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英国1998年颁布《教育改革法》首次推出国家课程,制定国家课程标准。1999年颁布的新一轮国家课程标准强调了四项发展目标: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发展;六项基本技能:交往、数的处理、信息技术、共同操作、改进学习、解决问题。
  我国台湾地区2000年颁布的九年一贯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把人、自然、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用整合的观点规划课程,提出培养学生在科技与资讯、主动探究与研究、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表达沟通和分享等方面十大能力。
  综上所述,当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进行的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总体趋势和基本理念都是为了人的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21世纪发展的需要。虽然各国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意识形态不尽相同,但各国的教育发展都表现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规律和内在要求。
  (三)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现状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始终处于不断改革与调整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许多经验。但是,必须要看到现行课程中确实还存在不适应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亟待完善的方面。其中尤以课程内容的偏多、偏难、造成学生负担过重;学习方式上强调机械训练,死记硬背,苦学;评价方式上强调选拔、淘汰,使学生面临残酷的考试竞争等问题最为突出。
  1997年,国家教委就基础教育课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国9个省市对城乡16 000多名学生、2 000多名校长和教师、部分社会知名人士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
  1、人们普遍感到基础教育要求偏高(%)

对要求的看法
偏低
适当
偏高
小学校长
4
59
36
初中校长
11
44
44
社会人士
0
25
75

2、很多校长和教师认为教材内容过多(%)

教材内容
偏少
适当
偏多
教师
12
31
57
校长
11
43
46

3、很多校长和得认为课程偏难(%)

课程难易程度
适当
偏难
偏易
教师
7
53
40
校长
8
32
60

  (以上数据均引自教育部内部资料《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状况调查报告》)课程偏难、内容过多、要求偏高的现状使学生成了社会上最紧张、最苦累的人群之一。在中国,读书自古便是一件苦事,中国人一提学习,便是“十年寒窗苦”,便是“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样的古训,往往使人得出片面的结论:学习是一种折磨人的苦差。如果把教育视为一种外在的强迫行为,如果学习只是为了让别人高兴,那么其结果只能是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有一首校园绕口令这样描述到:
  不学不厌,不厌不学。
  边学边厌,边厌边学。
  越学越厌,越厌越学。
  学厌厌,厌学学。
  何时学了不厌,厌了不学。
  苦学,使许多学生形成一种严重的逆反心事,而“应试教育”、“升学教育”更像是一场残酷的马拉松比赛,使学生从小就被捆绑上了一辆永不止步的战车。从幼儿园开始,教育就同“升学”、“考试”永远地挂上了钩;幼儿园教育成为升小学的“预备班”,小学教育成了升初中的“预备班”,初中教育成了高中的“预备班”,而高中教育更是为了高考那三天,完全成了高考的“预备班”。所有的考试都是选拔性、淘汰性的,学生无时不刻生活在充满考试的教育环境中,使他们不堪重负,苦学、厌学,甚至逃学、辍学,并且痛恨学习痛恨书本几乎成了普遍现象。
  由于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基础教育课程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主要方式,这种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传承式教学一定程度上禁锢了学生的思维,学生只能惟师是从,惟书是从,只能被动地接受一个“标准答案”,很少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与见解。这种陈旧落后的教学方式不符合现代教育的理念,更是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
  上述种种现象像是一面面镜子,折射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现状的诸多弊端。弊端虽多,症结却只有一个:即课程与学习者的本末倒置。当知识成为课程的核心时,人的感受和需要,学习者的情感和态度完全被漠视了,学生只能服从,只能接受,这正是当前基础教育诸多弊端的根本原因。
  (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
  解决现行课程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在总结课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愿望以及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为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是这次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其具体目标为: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并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革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重视课程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革课程内容繁、难、多、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作用,建立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式多样,着眼于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并有效改进教学实践的评价体系。
  (6)改革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音乐课程改革
  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步伐,音乐课程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前推进,新的音乐课程理念、目标、内容和教学及评价方式像是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实验区的中小学校园,给基础音乐教育带来一系列崭新的变化。
  (一)音乐课程性质和价值观念的转变
  传统的音乐课程以学科知识为中心,以系统化的学科知识的传授为贯穿线,突出和侧重德育和智育方面的价值目标。而音乐新课程将其性质定位在“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等方面,体现和突出素质教育的内涵与要求。音乐新课程强调音乐文化素养的提高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因为这是现代社会中有文化的公民应该具备或应努力发展的基本素养和能力。新课程的着眼点,就在于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为此,这次音乐课程改革重新审视了音乐课程的价值,将其定位为审美体验、创造性发展、社会交程序设计和文化传承四个方面,这是从音乐作用于人的身心,以及音乐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等方面作出的价值判断。
  (二)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确立
  音乐新课程对实施音乐教学的若干基本理念作了较全面的归纳,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和完善评价机制等十条理念。这既是对我国近百年音乐教育实践的总结,也融进了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程中一些带有共性的教育观念和认识。这些理念,是指导音乐教育与教学的理论基础,是引导学生进行有效音乐学习的指针,是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
  (三)音乐课程目标的变化
  课程目标是学校课程价值的具体体现,是课程阶段性、特殊性的结果显示。传统的课程通常以每一门学科对应某一特定的学生发展目标,如德、智、体、美、劳,以至于人们普遍认为,如果学生各门学科都优秀,就是获得了全面发展。
  新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突出的特点是课程目标由单向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具体来说,每一门课程目标都体现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在音乐新课程中,具体体现为丰富情感体验、培养音乐兴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提高审美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过程与方法),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基本技能、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音乐与相关文化等(知识与技能)。
  (四)音乐课程内容的整合与拓展
  新课程对音乐课的传统教学内容进行了整合及拓展:把唱歌、唱游、器乐、识谱等整合成“表现”领域,并在原在内容的基础上拓展了“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等教学领域。这样的整合与拓展,突出了音乐听觉审美体验的艺术特征,淡化了技能练习和理论知识的专业性,并在降低知识、技能难度的同时,激发学生参与音乐表现及投入艺术探索的兴趣,体现了音乐新课程对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及提高人文素养的重视。
  (五)音乐教学与音乐学习方式的变革
  改变教师的音乐教学方式和学生的音乐学习方式是这次音乐课程改革的突出特点。新的音乐课程目标中,专门对教学过程与方法提出明确要求,倡导体验、模仿、探究、合作及综合性的学习,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创设便于师生交流的教学环境,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这一切,旨在改变过去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启发学生在亲身体验或实际模仿的过程中,怀着探究的兴趣,主动学习和有效学习。
  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在音乐教育改革中具有根本性的意义。面向全体学生,是音乐新课程的一条基本理念,尽管不同学生的音乐能力存在客观差异,但只要重视教学过程与方法的科学性,所有学生都可能地主动参与的音乐实践活动过程中受益。
  (六)音乐教学评价的革新
  教学评价的原则、内容、方式和方法,与教育理念密不可分。传统的音乐教学评价,集中在对学生的“学业考核”上,其核心是“成绩评定”,评价的对象、目的、方法及手段相对单一。音乐新课程提出“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对象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自评与互评及他评相结合等形式,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淡化和摒弃排序、筛选等作法。强调学生评价的重点产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保护和发展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帮助学生建立自信,促进学生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注重多渠道获取改进音乐教学的信息,激励教师进取,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08000963号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说明,我们收到后立即删除或添加版权,QQ:3999112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