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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阳光学院 余燕雨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04-15   点击:

  2、普通高中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情况不容乐观

  从2004 年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普通高中开展舞蹈教学的积极性不高,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只有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多为一线城市)开展了“舞蹈模块”的教学,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广大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 在音乐课中开设舞蹈模块的学校较少,受师资条件、教学硬件设施等因素的影响, 仍有不少学校不具备开展舞蹈教学的能力。

  3.已开展“舞蹈模块”学校该模块教学存在诸多问题

  高中音乐课程中“舞蹈模块”还是一个新事物,由于该模块教学开展时间较短,缺乏成功的经验,在已经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学校中也普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教师层面,由很多教师对新课标的认识不够深入,“舞蹈模块”的教学内容单一, 多媒体教学手段使用率低, 课堂不够活跃;学生层面,很多学生对“舞蹈模块”的学习兴趣不高,对授课内容的了解程度低,认为气氛不够活跃。

  三、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教学情况

  1.师资情况不容乐观

  长期以来,我国舞蹈教育的范围相对局限,教育对象主要限于艺术院校及体育院校舞蹈专业的舞蹈专项学生,主要是面向社会需求培养舞蹈专业教育、表演、舞蹈艺术编导等行业所需的专业舞蹈人才。这种舞蹈教育的定位决定了大部分舞蹈专项毕业生在毕业之后都会进入舞蹈专业院校或歌舞团体,很少有毕业生去学校执教,循环往复。

  从现实情况看, 极少数普通高中有专门的舞蹈教师或形体教师,大部分都由音乐教师承担“舞蹈模块”的教学工作,这部分教师大都是师范院校(师范大学或高等师范专科学院),在学期间见主修的大多是器乐或声乐,舞蹈课程并不是学习的重点,他们对舞蹈知识、技能的追赶不够全面,受过正规舞蹈教育、有较高学历的专业舞蹈教师严重不足,这是制约普通高中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关键制约因素之一。

  2.教学实施较为落后

  教学设施是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物质基础, 由于舞蹈课程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舞蹈课程教学实施较为落后,即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舞蹈教学设施也不容乐观。由于大部分学校尚没有在音乐课中开展“舞蹈模块”教学,大部分学校都没有配备单独的舞蹈教室, 第二课堂的舞蹈活动多在多功能教师或宽敞的大教室中进行, 有些学校直接在露天操场的水泥地上开展舞蹈教学。在一些拥有舞蹈教室的学校中,为舞蹈教学配备的器材设备也比较简陋,其规格还不是很标准,仅有的木地板、把杆或镜子等都不尽人意,有的学校的把杆是固定死的,不能根据学生的身高随意调节,有的学校的地面是传统的地毯式甚至是水泥地, 教师上课通常就只有一台录音机,多媒体设备、电视及音像资料等数量很少。

  3.针对性的教材、教辅匮乏

  在普通高中音乐教育中, 完全适用于普通高中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针对性教材、教辅资料十分匮乏。虽然2004 年出版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与舞蹈》等优秀教材,但有关“舞蹈模块”教学方面的出版物比较少,并且质量良莠不齐,教师在教学中难免捉襟见肘。

  四、普遍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的教学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领导对舞蹈教育的重视程度

  政府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从新时期素质教育改革的形势及发展趋势出发, 充分考虑舞蹈教育的价值及学生的需求,要通过媒体、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重要性以多种形式进行强化,提高校领导对舞蹈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对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矫正以往误区。

  2.强化课程意识培养,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广大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 树立与时代发展需要、新课程标准实施需要的正确的教学观念。笔者认为,教师应加强对现代教学理论的学习, 利用现代教育理论转变教学观念,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实现师生关系平等和教学关系互动的原则, 教师只是引导学生去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倡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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