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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课程理念下对中学音乐教学评价的思考

作者:黎达勇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7   点击:

  常德市鼎城区景新实验中学  黎达勇


  内容摘要:进入21世纪,以“强调学生发展本位”的现代教育观代替了以“知识本位”的传统教育观,教学理念革命性变化使教学评价发生改变。目前,在新课程理念下,中学音乐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教师、管理者的评价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应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素质提高、课程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新课程理念;中学音乐教学评价;现状;改进;


  一、中学音乐教学评价简述


  评价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客观事物进行观察,并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中学音乐教学评价是指人们按照中学音乐学科的性质与理念,对音乐学科的教与学的发展变化及构成变化的诸种因素所作的价值判断。它是整个音乐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并具有其他活动不能替代的功能。


  进入21世纪,以“强调学生发展本位”的现代教育观代替了以“知识本位”的传统教育观。新课程标准的实施,让我们的音乐教学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教学理念革命性变化也使教学评价发生改变。《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中学音乐教学评价应以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


  教学评价是教学观念的反映,是推动新课程改革发展的有利工具。音乐教学评价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以有利于当前音乐新课程标准的教学。在新课程理念下,我们要客观、公正、科学地展开教学评价,不能把它看做是简单地评价师生音乐素质与音乐能力的优劣,而应看做是探讨课堂教学规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素质提高、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二、中学音乐教学评价现状


  目前,对中学音乐教学评价,总的说来有如下特点:1、评价对学生的发展关注不够。2、评价内容单一。3、评价方式单一。4、评价结果形式单一。


  现状一:对学生学习的评价


  第一种方式是笔试,对音乐理论知识进行测试。这是音乐教师常采用的客观测试方式,它可客观地了解学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所有学生进行统一评定,但无法了解学生对音乐的感受、理解、想象等综合能力。这样在教学中很容易使音乐课变成灌输理论知识课,失去音乐本身所具有的趣味性,学生将丧失学习音乐兴趣。


  第二种方式是通过观察学生表演(演唱或演奏)和视唱进行评定。它可直观地了解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但对学生各种综合能力无法进行逐一和全面的客观测试。在教学中很容易把音乐课变成培养音乐专业人才为目标的***课、器乐课,专业的演唱、演奏技巧将使学生望而生畏。


  这两种测试方式中,任何一种都无法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整体的音乐素质。同时对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参与态度、情感反映等学生的学习过程未曾关注,对学生的发展不利,存在着很大的负作用。


  另外,受到应试教育影响,而音乐未纳入升学考试范围,目前很多中小学对学生的评价是流于形式。“考不考无所谓”,“成绩的好与坏没关系”,因为它不会影响到升学考试(特长生除外),所以师生对音乐考试未引起足够重视,为应付上级检查,有些教师不经过考试凭印象随意给学生一个成绩。这样不利于学校音乐教育的展开和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提高。


  现状二:对教师教学的评价


  目前,对教师的评价往往以学生的音乐成绩高低、音乐技能达到什么程度来衡量教师音乐教学质量的好坏;以有多少音乐特长生升学、辅导学生拿过多少比赛奖项、论文是否获奖、教师的基本功等作为对教师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而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学生对教学反应关注较少。


  现状三: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音乐教学管理的评价.主要是看学校是否开设音乐课。但对音乐课被文化主课占用现象;对学校的音乐课硬件设施投入、专职师资培训等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学校安排音乐课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


  三、如何改进中学音乐教学评价


  中学教学评价,在我国先后出现了几个不同特征: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教论教中学教学评价观;20世纪80年代后期,整体性中学教学评价观;进入21世纪,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以学论教――“强调学生发展本位”的现代教育观出现,这新旧理念交替之际,在中学音乐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教师、管理者的评价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应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评价。


  〈一〉对学生学习的评价


  中学阶段的音乐教育是一种基本素质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愉悦感受和积极参与为出发点,以发展提高全体学生的审美意识和审美修养为目的。它不是专业人才的音乐教育,重要的是让学生感受、理解、热爱音乐。虽说知识和技能是进行音乐活动的基础,但我们不能把获取多少音乐知识、获得某项技能技巧作为音乐教学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评价应放在学生的音乐综合能力:感受、鉴赏、表现、创造能力上。所以我们应把笔试、表演、课堂、实践活动等综合起来,按比例进行(理论30%、表演50%、课堂20%),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对学生的“学”进行科学、全面、公正地测试和评价。具体措施:


  1、在音乐理论知识笔试时加入音响材料的欣赏。对全体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进行统一的考核,这也是中学生必须具备的音乐素质。但却忽略了“听”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这样将导致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鉴赏能力无法得到实现。所以在笔试的内容上,不能光是纯音乐理论知识,应注重学生音乐素质及能力的发展,加入一些音响材料的欣赏,对学生的音乐感知、记忆、联想和想象、情感等进行全面测试。题型上可有选择题、填空题、听辨题。难度上要控制适度,注重基础,着眼于全体学生。


  2、自主选择表演方式和内容。通过观看学生的表演,可以直观了解学生的综合音乐表现能力。但每个学生受先天的嗓音条件、身体条件、家庭境况、后天的学习与培养等因素的影响,在表现方式、内容、水平上有很大差异,有的喜欢***,有的喜欢弹琴,有的喜欢舞蹈。所以在测试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表演方式、内容、难度,以展示学生不同的音乐才能和音乐学习水平,让学生建立起表现自我的信心,从而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


  3、建立课堂小档案。除了笔试和观察表演外,每期还应建立一个课堂小档案,对学生每堂课的参与积极程度、情感反映、学习态度等情况进行记载。每月一小结,每期一总结,把学生的学习过程纳入教学评价范围。课堂小档案是记录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对学生的表扬和奖励。可采取定人定量或主动举手、点名回答等多种方式,把它按比例纳入期末成绩。这样既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与老师互动,又活跃了课堂教学氛围,还可以让学生体验到一种成功与自信,使学生音乐学习由被动变主动。


  通过教学实践发现:随着学生年龄增长,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时,举手回答问题的积极程度逐渐减弱。这种建立小档案形式有助于增强师生间在教学中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教学。


  4、对学生参加音乐实践活动情况另行加分。音乐实践活动是中学音乐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参与应当予以鼓励。如学生在演唱、演奏、舞蹈、音乐创作比赛中获奖等应大力宣扬,实行奖励,并另行加分,使学生的音乐才能得到充分地发挥。


  另外,把音乐纳入升学考试范围,实行等级评定,对所有学生进行测评。 “反正音乐不是升学考试科目,学不学,学得好不好不重要”。没有考试就没有动力,如果学生的学习完全凭自己的兴趣与意愿,学生将对音乐学习和考试不会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广大中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提高将无法实现。


  (二)对教师的教学评价


  音乐课不同于其他学科,应突出音乐教学的艺术特点,重在感受与参与。学生的音乐成绩不能完全体现教师音乐教学的好坏,学生是否感受到轻松愉悦,是否获得音乐美的享受,其教学过程往往比教学结果更为重要。在中学音乐教学中,枯燥乏味的理论和技能技巧的灌输,易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教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所有学生进行过高的技能技巧培养和传授。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音乐教育的任务不是培育音乐家,而是培养人”。音乐教育对象应是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少数具有天赋的音乐特长生。辅导特长生、论文获奖等是教师业绩的体现,但不是音乐教学评价的依据和标准。教师的教学重点应放在对学生整体音乐素质的提高上,并制定出深受学生喜欢、符合学生年龄和心理特征、贴近学生实践生活和实际水平的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感受音乐的无穷魅力。


  所以,我认为对教师的教学评价除了在教育思想、业务素质、教学态度、教学业绩上,更重要的应放在课堂教学过程中。


  1、是否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主体”,“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这是新课程标准的核心理念,是评价教师教学的首要内容。传统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一直把音乐课当作是传授给学生音乐知识、技能技巧,学生被动地接受。其实不然,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因素。新课程标准强调“教”服务于“学”,教师要实行角色转变,由“传授”转为“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体验、独立思考、合作探究。音乐教育活动应一切围绕着学生,精心安排学生的探究过程,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发现、探究、质疑。“搜集资料――发现问题――小组分析讨论――解决问题”这所有环节都由学生自己完成,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2、是否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以学生发展为本”,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标准的重要理念之一,也是评价教师教学的重要内容。中学音乐教育属于基础教育,不是精英教育和选拔教育,这就决定了音乐教师要了解学生之间差异性,面向全体学生,开发每一个学生音乐潜能,使不同层次学生都能主动参与,并都能有收获。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分层教学,不用统一标准来衡量,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让其个性飞扬!教师要学会发现和欣赏学生个性,选择其带主体性和创造性的部分,并培养学生健康、良好的个性。“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这是新课程标准音乐教学定位、价值和基本理念的真正内涵。


  3、是否注重师生间平等互动。教学活动是人与人的相互作用,是师生间、学生间信息传递的交流互动过程,交流互动是教学活动存在的标志。新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课堂不是教师展示技艺的表演舞台,而是师生间真正的交流场所。音乐教育是一种审美教育,不能靠说教或强制性灌输,必须靠师生之间的沟通与情感交流来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民主化”,建立一种和谐、民主、平等、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并通过提问、讨论等形式,创设出一种师生间相互交流互动的教学氛围。这样,不仅能充分发挥学生音乐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能产生最佳教学效果。


  4、是否让学生感到轻松愉悦。“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在新课程理念下,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能力等是否得到发展,更重要的是应该去关注学生在知识获取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做到教学的“情趣化”。 所以,让学生感到轻松愉悦应是对教师教学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音乐课只有具有愉悦性,学生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创设良好的课堂氛围,让学生保持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采取讲音乐故事、音乐游戏、表演等,“寓教于乐”,让学生在游戏、表演等活动中感到轻松愉悦,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情绪,激发学习兴趣,使学生音乐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由“难学”到“易学”, 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5、是否重视音乐实践。音乐课属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纯理论地说教,学生不喜欢。中学生具有好动、好玩、好表现的特征,音乐教学一定要突出实践性,让学生在艺术实践中获得体验。学生离开了演奏、演唱、鉴赏、创作等音乐实践活动,很难获得直接体验,很难理解与鉴赏音乐。 因此,音乐教师可以利用并自己开发一些音乐实践活动的形式,如律动练习、节奏练习,使眼、耳、手、脚、脑等器官都“动”起来,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都参与到学习中来;又如:创设小舞台,班级演唱会,让学生展现自我。这样通过参与同形式的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一种音乐美的享受,并提高音乐实践能力。


  6、是否具有创造性、艺术性。新课程理念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渊博的学识、超凡的才能,而且必须具备精湛的教学艺术。音乐教师要转变观念,大胆进行课程改革,不断推陈出新,创教学的新思路,设计新的教学模式,参与创新性的教改实验,创造出自己独特的教学艺术风格。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思维的同时,也要结合本科实际,突破教学“四个环节”的传统模式,讲究教学的创造性、艺术性,运用各种有效的方式、手段、教学情境,教给学生音乐学习方法。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还要“会学”;既要“授鱼”,又要“授渔”。


  7、课堂教学效果是否好,学生是否有所得。新课程理念强调:“教育的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不能以服务者的技能高超与否,而要以被服务者的利益为标准”。评价一堂课最关键是看这堂课学生得到了什么,学生发展了什么,让不同程度学生都有收获。关注学生发展,就必须十分重视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就必须关注课堂教学效果。课堂的教学效果主要体现在学生的认知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的达成度。我们可以采用问卷法、观察法与谈话法的形式来检测学习效果。另外还要看在教学过程中是否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使学生收获的不仅是知识和技能,还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维品质,以及终身发展的能力。


  (三)对教学管理者的评价


  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音乐教学管理的评价,不能仅停留在学校是否开设了音乐课,更重要的是看对音乐课的硬件投入:是否有专门教室;教学设施、用具是否齐备;学校的文娱活动是否丰富多彩;是否具有专职音乐教师;是否定期安排教师进行了业务培训;是否把音乐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育;音乐课是否得到保证;是否被其他文化课占用以及音乐教师的工资待遇等。这样学校管理者才会对音乐教学引起重视,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音乐教学评价是教师、学生、管理者之间交流的纽带,它可多渠道地获取改进音乐教学信息,及时调整和改善教学方法,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我们要把评价融进教学的全过程,形成一种民主、和谐、团结的良好评价氛围,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促进、发展的目的,评价活动不宜过多,防止流于形式。可采用自评、他评、互评方式,并根据新课程理念和教学实际,对音乐教、学、管理做出科学和公正地评价,以促进音乐教学健康发展,实现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吴跃跃主编    《新版音乐教学论》   湖南文艺出版社        2005、8


  2、《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7


  3、朱名燕、彭志修编着  《音乐教学实施指南》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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