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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二)(金亚文主编)

作者:金亚文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第9章 音乐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概述
  ●音乐教学评价理念
  ●音乐教学评价技术
  第一节  教学评价概述
  “评价”一词,源于英文Evalrate,这个词在词源学上的含义是引出和阐发价值。《辞海》对评价一词的解释是:“指衡量人物或事物的价值。”从本质上来说,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是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因此,评价一词的内涵可以解释为:依据一定标准对客观事物进行观察,并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一、教学评价概念界定
  教学评价是现代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目前沿没有一个被认同的界定。国内引学者在教学评价的研究实施过程中邮许多颇有见地的主张,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种类型:
  第一种是着眼于信息,强调通过评价收集资料,为教育决策服务。例如,克龙巴赫认为:“所谓教学评价,是为获得教学活动的决策资料,对参与教学活动的各个部分的状态、机能、成果等情报进行收集、整理和提供的过程。”
  第二种是着眼于方法,强调评价是成绩考查的方法或调查的方法。例如,斯坦福评价协作组认为:评价是“对当时方案中发生的事件以及方案结局的系统考查――一种导致帮助改进这个方案或其他有同样总目的的方案的考查”。
  第三种是着眼于效果,强调通过评价判断教学目标或教学计划的实施程度。例如,泰勒认为:“评价过程在本质上是确定课程和教学大纲在实际上实现教学目标的程度的过程。”台湾的李聪明认为:“教学评价是利用所有可靠的评价技术评量教学所期的一切效果。”
  第四种是着眼于过程,强调评价是收集信息的过程、提供决策依据的过程、判断效果的过程、教学优化的过程以及价值判断的过程等。例如,得雷斯认为:“所谓评价,就是决定某种活动、目的及程序的价值的过程。这个过程,分为目的的明确化、收集有着全盘的情报、决策三个阶段。评价所追求的目的便是为达到目标而最有效地去灵活使用手中的资源。”
  第五种是着眼于价值,强调教学评价的关键在于价值判断。例如,桥本重治认为:“评价是与教学目标和价值有明确关系的概念,是按照教学目标和价值观对的学习成果及教学计划的效果等进行测量的过程。因此,教学评价概念的重点在于以教学目标为标准的价值判断。”
  尽管他们对教学评价概念的理解各不相同,但我们不难发现,教学评价在总体上是一个活动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对教学评价的理解大致概括如下:
  教学评价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教育方针和政策,对所确立的目标,运用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对各种教学活动的过程与效果、和满足个体学习与发展需要的程度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音乐教学评价是利用所有可靠的评价技术,对音乐教学所预期的一切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它是以音乐教育的价值观为标准,以达到音乐教学目标的程度来评量音乐教学的成绩和效果。它要求对教育和音乐学习作舯、情、意全方位的考查。广义的音乐教学评价是以音乐教学的全部领域为对象,它涉及音乐教学的教学与美育、德育、智育、体育以及音乐教学体系、音乐教学目标、音乐教学内容、音乐教学方法等。狭义的音乐教学评价是以学生为评价对象,专指在学生的音乐学习领域中对学生的音乐素质发展、音乐才能成长及审美能力、艺术情操的形成给以价值上的判断。现代音乐教学评价是依据《音乐课程》标准的价值、理念、目标,运用科学可靠的方法和手段,对音乐教学要素、过程和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通过音乐教学评价,促进学生不断发展,促进教师蚢,促进课程不断完善,以达到音乐教学价值增值的目的。
  二、教学评价的分类
  教学评价类型繁多,在不同的教学情况下采取不同类型的评价方式,对教育教学活动的意义重大。依据不同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以评价对象为依据,或划分出学生评价、教师评价、课程与教学评价和学校评价四种类型。学生评价是指对学生个体成长发展善的评价,学生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发展,因此在教学评价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教师评价是对教师作为教学专业人员的评价,教师评价倾向于从教师的素质、教师的职责、教师的行为,、教师的教学业绩等方面来评价。教师评价的目的是增进教师的教学效能,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课程与教学评价包括对整个学校课程体系的评价、对具体教学科止及其实施情况的评价以及对特定课堂教学活动的评价。评价课程,必然要评价课程的实施情况,尤其是课程教学情况:评价教学,必然要以课程目标和课程结构为依据,因此课程评价与教学评价常常结合在一起进行。学校评价包括对学位履行教育职责资格的鉴定、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价以及对学校办学质量的综合评价等多个方面。
  2、按照评价参照的标准,可将教学评价为相对评价、绝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三种类型。所谓相对评价,是指以评价对象群体的平均水平或其中的某一对象的水平为参照点,确定评价对象在群体中相对位置或与群体中某一个体之间的差距的一种评价。所谓绝对评价,是指晨评价对象之外,以某一预定的目标或标准为客观参照点,确定不仅仅专门化 评价。所谓个体内差异评价,则是以评价对象群体中各对象自身的发展变化为参照点的一种评价。
  3、评价主体来划分,可将教学评价分为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或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等几种类型。自我评价是评价者在组织内部对自身进行的评价。他人评价是指评价对象自身以外的任何评价者实施的评价,相对于被评者而言,属于外部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一样,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领导评价、行政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社会评价等。
  4、根据是否采用数学方法划分出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两种类型。定量评价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数量化的分析和计算,从而判断出它的价值。定性评价是对评价对象作概念、程度上的质的规定,然后进行分析评定、以说明评价对象的性质和程度。
  5、按照评价目的或教学过程发展阶段可将教学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三种类型。诊断性评价又称“事先的评价”,是在某项教育计划、方案或活动开始之前进行的评价,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评价对象的现状或为了发现存在的问题、原因,以便采取符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的适当措施或对症下药。形成性评价又称“即时”评价或“过程”评价,是在某项教育计划、文字或活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的评价,其目的在于及时得到反馈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活动,及时改进工作。总结性评价又称“事后”评价,是地某项教育计划、文字或活动结束后对其最终结果进行的评价,其目的是评价这一最终结果达到预定目的的程度或所取得的总体效益,以便对特定的教育活动作出终结性结论,甄别优劣,鉴定分等,为各级决策人员提供决策信息等。
  三、目前我国教学评价的一般特征
  评价内容――过多地倚重学科知识(一种静态的知识),特别是教科书上的知识。教师多看重和信赖教参与教科书,强化对教科书上知识点的分析、解读,忽视对知识内化、整合能力的评价。
  评价主体――以教师为主,忽略同级评价、不同源的评价,比如家长评价、学生评价、管理者评价、多元评价等。虽然有一些学生自我评价,但总的来说,学生还是处于党小组的被评价的地位。
  评价结果-多是看重最后的结果,更注重横向比较,强调终结性评价结论,而忽略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忽略结果反馈的科学过程,因此,还不能很好地起到促进发展的作用。
  评价指标――单一。更多强调共性与一般趋势,忽视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与独特性。
  评价方法――单调。更多地注重“量化”,忽略“质性”评价。因为信度、效度的提法是对量化的描述,量化的结果很难对一个人的整体或特征进行描述,而“质性”评价重视的是过程,能促进个体的发展。
  评价手段――多采用传统的纸笔方式,缺少体现最新评价思想的技术与方法。
  评价实施过程――当前评价实施过程显得封闭、静态、缺少灵活性与动态性。而 动态的,允许多次评价。
  四、我国音乐教学评价的研究概况
  长期以来,音乐教学评价介“为评价而评价”,表现出评价的“强制”(忽视主体)发展、“僵化”(忽视发展活力)、“片面”(忽视全面发展)和“分离”(忽视评价与发展的综合)等现象。教学评价强调“鉴定”目的,重视通过发挥评价的管理功能和人才选拔作用为社会服务,忽视评价伯教育功能和发展作用;评价强调目标导向,忽视评价对象的客观需要,不注意激发评价对象的侧部动机和促进评价对象主动发展;评价以标准化考试或纸笔测验为学生评价的惟一手段,教学评价往往只注重分数的高低,忽略评价对象的客观基础和努力程度。评价即考核,由此影响一系列的操作程序及灰心试,使评价的功能结构偏离的素质教育的轨道,也使音乐教学的内容与方法得不到真正的改革。
  传统的音乐教学评价是局部的非客观性评价。例如学校把学生的升学(升入高等艺术学院)情况=、学生参加的各级种类比赛获奖情况,作为评价音乐教师教学业绩的重要指标。学校组织有着人员到教室听课,按照事先设计的表格打分,然后统一总分,确定课的优劣等级等。这种音乐教学评价既不够科学,也不够全面。
  近几年来,随着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国外先进教育教学方法的引入,音乐教学已由重技能技巧转向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音乐教学评价已从总结性评价向形成性评价转移,从局部评价向整体、综合评价转移,从被评价者被动等待评价向主动参与评价发展,从重结果同重过程转变,在评价理论方面,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实践或动手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与科学精神、积极的学习情绪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评价。评价不再是为了选拔和甄别,而是要关注学生成长与进步;评价不再是“选拔适合音乐教育的儿童”,而是“创造适合儿童的音乐教育”。评价应表现在激励与整合功能方面,评价一位教师教学,是要使教师在他评与自评中领悟到自己的发展詶,从而借助评价的力量来整合个人的教学能力,把课上得更好,将各项教学工作完成得更出色。
  近几年,音乐教学评价发展较快。人们在进行音乐教学评价的过程中,期望有一种比较科学、可靠的办法对教学质量能作出客观可靠的评价;希望通过评价,帮助教师和学生诊断教与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教学策略,明确努力方向;希望通过评价,交流信息,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希望通过评价,促进学生个性不断发展;希望通过评价,调整学校管理策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标准》的评价与以往《大纲》的评价(主要是成绩考核)有很大的区别。《标准》建立的评价体系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以及对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创面的评价。而以往的评价则是单纯由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核。即使是对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标准》的评价也与以往的考核有着很大的区别。《标准》强调评价对象的全面性和系统性,重视“形成性评价”和“自我评价”,使评价更好地促进个体发展,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发展,激励音乐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音乐教学的质量,完善学校音乐教育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节  音乐教学评价理念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评论稿)》指出:“评价与考试的改革必须体现新的教育评价观念,要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体现尊重与爱护,关注个体的与需要;评价应突出发展、变化的过程,关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积极主动的态度;要将评价贯穿于上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音乐科学教学评价应遵循这一教育评价的指导思想。
  音乐教学评价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传人要以人为出发点,体现对人的价值的重视,促进个体健康和谐地发展,尊重个体的差异,激发人的主体精神。因此,建立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式多样的评价体系,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提高,并有效地促进音乐教学实践是十分重要的。
  一、音乐教学评价的原则
  音乐教学评价 审美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基础能力为根本基点,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通过科学的评价,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激励教师进取,推动教育蓬勃发展。在音乐教学评价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评价导向性原则就是要引导音乐教学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音乐教学评价首先用于引导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据《标准》和其他音乐教学法规的要求,研究音乐教学规律;用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扬长避短,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音乐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并有利于促进课程的发展。
  (二)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学科搬掉呼规律为依据体现音乐学科氕才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评价指标应具有准确的科学含义和相对独立的内容,科学地确定各项评价基础上及其权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音乐教学质量。
  (三)整体性原则
  评价的整体性原则要求评价必须从整体出发,全面、全过程地进行评价。无论是评价学生的学、教师的教,还是评价学校音乐教学工作,都从整体着眼,涵盖音乐学习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个领域。对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要注意用发展的眼光,要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学生的进步发展,使评价能够发挥激励和促进作用。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也要整体、全面的评价原则。
  (四)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可操作性原则是指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每况愈下、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应将定性融为一体佤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文化合作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进教学的一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特别是对于学生摬瓣评价,教师要面对多个年级、众多学生,评价的实际操作如果十分复杂就难以实施,这就要求评价必须简便易行。
  (五)开放性原则
  评价的开放性原则是指评价信息要多元化,评价主体扩展化。音乐教学评价要充分利用各种评价源,展开教师与学生的同级、不同级评价,管理者的评价,家长及社会的评价等等。
  二、音乐教学评价的特点
  (一)注重过程取向评价和主体取向评价
  以往的音乐教学评价注重目标取向课程评价。目标取向课程评价着重于判断教学结果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为了全球评价,往往以外显的、可把握、具体的行为目标来表述。目标取向追求评价结果 客观性、准确性,多采用科学化的定量方法。尽管这种评价简便易操作,但它忽视了过程、忽视队的丰富的内在变化,评价主体与客体对立。而教学过程取向评价“强调把教师与学生在课程开发、实施以及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全部情况都纳入评价范围,强调评价乾与具体评价情境的交互作用,主张凡是具有教育价值的结果,否认其是否与预定目标相符合,都应当受到评价的支持与肯定”。主体取向评价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评价主体,评价是他们平行参与、协商,共同建构意义的过程,尤其强调评价主体的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的能力。过程取向评价和主体取向评价在方法上都主张质性评价。
  (二)倡导发展性评价
  1、评价主体的互动化。强调评价进行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和沟通、协商。在音乐教学中,评价双方应有一个申诉、商讨、辩解的机会,在形成终结性评价之前,评价主体会评价对象有一个指导、帮助和再次改正、修正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发展。
  2、评价结果的效益化。重视评价结果的科学化与作用,以使评价对象最大程度地接受评价结果而不是结果本身,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音乐教学效益的提高。
  3、评价方式的动态化。不仅关注音乐学习结果,更关注学生音乐素质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允许给予多次评价机会,重在强调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
  4、评价方式的动态化。注重学生综合音乐素质的考查,不仅关注音乐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良好的音乐心理素质、音乐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
  5、评价模式质性化。关注评价对象音乐素质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并对其发展进行质性分析,会教不是目的,而是会教背后的努力与改进工作。
  6、评价实施日常化。重视评价的实效性,鼓励将评价贯穿在日常音乐教育教学行为中,将评价日常化、通俗化,如口头评价、作业评价、成长记录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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