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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浅谈新课程背景下“以人为本”的音乐教学

作者:罗永和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7   点击:

  江阴市华士高级中学  罗永和


  [内容提要]:《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兴趣爱好,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全新的教学理念。面对课改,解读新课标,思考新理念,实践新课程,身为人师,我们必须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带领学生打造开启金山钥匙的重任。作为教师,一方面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示之以范,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正确动机、浓厚的兴趣、真挚的情感、顽强的毅力,真正把学生吸引到音乐中来,全身心地投入音乐学习;另一方面,教师必须选择适应学生的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学习,使学生学会学习,带着学生走向知识一一“授人以渔”。


  [关键词]:音乐课程改革   授人以“渔”  以人为本   音乐创造    自主学习


  带着知识走向学生,是“授人以鱼”,带着学生走向知识,才是“授人以渔”。那么在当前的课改新形势下,工作在音乐教学一线的教师们,有多少人仍墨守成规地“授人以鱼”,又有几人能务实创新地“授人以渔”呢?是给学生一座金山,还是给学生开启金山的钥匙呢?毋庸置疑,面对课改,解读新课标,思考新理念,实践新课程,身为人师,我们必须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带领学生打造开启金山钥匙的重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带着学生走向知识――授人以“渔”。


  一、给学生一些权利,让他们自己去选择


  新的《标准》提出了高中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性”学习,这给学生学习音乐留下了全新的空间,也给学校提供了灵活的操作的可能性。音乐教师可在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基础上,整合教学资源,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年龄和性别特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满足学生求新、求异、求趣、求动、求乐的心理的内容。鉴于此,在学期初制定教学内容时,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及邀请学生共同参与教学内容的选定,师生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特别是更要让学生参与到课时计划的编写中,写好教案的同时,备好学案。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兴趣是最好的教师,是学习的初始动机,是有效学习的保证。首先在选取教学内容时,应给学生一些权利,让他们自己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音乐作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结合教材适当地穿插一些大多数学生喜欢的流行音乐和具有现代气息的音乐作品(如:周杰伦演唱会,郎郎、马克西姆钢琴音乐会,音乐影片《音乐之声》等)来欣赏。只有多去创设符合学生胃口的音乐情景,才能使学生自觉、主动、积极地参与音乐课程的学习;同时教师在为学生选择教学内容时,最终要为学生学习所用,应被学生同化,纳入到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中,让他们感到学习的过程就是他们成长的过程。这样,更能激发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引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只有激发和保持学生的音乐兴趣,学生才能逐渐对音乐课产生兴趣,才能逐步养成终身学习音乐的习惯。


  二、给学生一些机会,让他们自己去体验


  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往往教师是表演者、主持人、评判者,是传授知识的权威者,教师如何教学生就怎么学,这种生硬的填鸭灌输式、齐步走一刀切式教学极大地限制了学生的自由发展。《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给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带来了全新的理念,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教学宗旨。本人认为在新课改的大好形式下,当前我们音乐教师的教学观念应亟须转变,在传授新内容时,应该多给学生一些机会,让他们自己去体验,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表现,让更多的学生陶醉在自己探索后成功的喜悦中。学生的学习过程是自我发展的过程,是通过亲身实践和体验的过程,是在“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知识只是“学”会的,而不是“教”会的。例如,在欣赏高中教材《独特的民族风》一课时,教师不要过多的讲解,而是应放手让学生根据音乐的风格,选择自己的喜好去表达、去体验蒙古族、藏族和维吾尔族的音乐节奏及风格特点。有的学生利用课桌当手鼓随拍打着节奏,有的用铅笔盒当萨巴依在肩上又敲又扭。演唱者更是载歌载舞,唱出了三个民族不同风韵的旋律,还穿插着舞蹈、对白和民歌演唱小组演起了自编音乐剧“冰山上的蒙古来客”,每个人都非常投入,表演精彩极了。这样让学生自主参与音乐体验活动充满了个性化和创


  造性。更让学生体验到自我学习而后知的过程,才能更深刻更易于让学生会学与学会。


  三、给学生一些问题,让他们自己找答案


  新课程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注重让学生把知识运用到科学探索的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学习,亲历运用知识、获取知识、解决问题,获得深切的体验,产生积极情感,激发科学探究的欲望。为此,在教学工作开展之前,教师应挖掘课程的潜在资源,为学生设计一些探究性问题,在课前、课中、课后布置给学生,或是教师引导学生自己发现和提出。例如,我在给学生欣赏《流行风》一课时,在后半节课安排了一个辩论赛的环节,论题为“流行音乐给我们中学生带来的利与弊”。课前,把学生分成两组,要求学生通过互联网、图书馆及报刊等途径,自己去找答案。在辩论赛上,两组学生滔滔不绝,阐述自己的观点:有的学生制作了精美的课件,通过图片、数据、事例等来说明,有的学生通过播放浪漫主义、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与流行音乐相比较等来辩解流行音乐给我们中学生带来的利与弊;同学们辩论精彩极了,最后教师总结,充分表扬和肯定了学生们的成果;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在交流中学知,在辩论中增知,在互教中求知。这样的探究学习,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完全是在开放的互动的情景中展开,学生由过去的打开记忆的容器往里囫囵吞枣地装知识,变为学生主动地探究、理解、发现知识,学生经过亲历体验,躬身实践,所获得的知识,会更有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每节课上,教师应根据教材的不同特点,设计一些指向性的问题或提出一些学习要求,让学生自己去找答案,不再做学生思维的保姆,让知识成为学生自己思考的果实。不再让学生跟在自己后面盲目地赶“路”,而应让学生沿着“路标”自己到达目的地。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四、给学生一片天空,让他们自己去发现


  真正落实音乐课中学生的主体地位,需要教师进行由“教”到“导”的角色转换,由“授鱼”到“授渔”的观念转变。给学生留出一定的空间,让他们自主发现,自主探索。正如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所说:“教学不能是讲解式的,不应当使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应当让学生自主地把事物整理就绪,使自己成为发现者。”面对新一轮音乐课程改革,作为我们音乐教育者在音乐教学环境中应多留给学生探索发现的空间,这样才能有利于知识的掌握,更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如在教学中为了让学生通过欣赏实践明白“艺术歌曲与流行歌曲的不同特点”一课时,我通过比较欣赏两种不同的音乐风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它们的异同点。如在讲解“艺术歌曲与流行歌曲的不同特点”一环节时,首先让学生课前准备好自己喜欢的艺术歌曲和流行歌曲,在课堂上,教师分别播放学生准备的艺术歌曲和流行歌曲,通过比较欣赏让学生自己发现它们二者之间的差异,并记下自己发现的不同点,然后要求全体学生进行大讨论,最后教师总结。这种教学效果,使学生掌握了一种今后可以尝试的音乐审美方式。课后,他们不仅能将这些“发现”融入到自己的欣赏活动中去,更会用这种方法去发现其他音乐类别的相互差异,从而拥有独立的鉴赏能力。


  五、给学生一些方法,让他们自己去创造


  以往的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大多数是一相情愿地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教学过程,让学生机械地跟着一个一个步骤地学,造成学生在练习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教师怎么教,学生就学什么;教师教多少,学生就学多少。学生无须多动脑筋,更无须创造性地学习。这种传统的接受式的学习窒息了学生的思维和创造,控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在当前新课改的音乐课堂教学应从关注“教”到关注“学”的转变.应更加关注在课堂上学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学会了些什么,感受了些什么,创造了些什么。这次课程改革要求高中开设“创作”系列的选修课程,它既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又是一个大胆的尝试,这也给我们教师和学生们一个创造的机会。对于我们高中学生而言,唱别人的歌曲顺口,而对于音乐创作却望而却步,甚至会产生高不可攀的恐惧感。要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应先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要让学生打消顾虑,认识到音乐创作的可行性,并采用一切积极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勇敢地跨出音乐创作第一步。多年来,为了鼓励学生大胆地进行音乐创作,我做了许多的尝试,下面以歌曲《长城谣》为例:


  师生:初听歌曲《长城谣》


  师:介绍作品的时代背景。注意作品所表现的主题思想、音乐风格、歌词的句式结构。


  生:复听,讨论回答。


  师: 歌曲中哪几句旋律相同?哪几句旋律相似?哪几句旋律不同?你能敲打出最常用的节奏吗?


  生:学生边唱边回答。


  师:全曲音乐是一段还是两段?这首歌曲的高潮在哪里?


  生:学生边看歌谱边讨论回答。


  师:作者是如何构思这首歌曲的?用了怎样的艺术表现手法来表达情感并塑造音乐形象的?如果你自己的创作,将如何处理这一题材?


  生:讨论并谈自己的想法。


  师:如果你写类似前半段四句旋律,难不难?想不想尝试?


  生:肯定。(热情回答)


  师:写歌可以从模仿开始,慢慢走向独立,走向创新。


  通过这样简单而有效的创作方法,在教师的启发、讲解与学生的讨论(主要从作品的旋律规律、节奏特点及艺术效果等方面),学生能从作者的角度去考虑,从艺术表现的角度去观察作品,品味音乐,并逐步进入角色换位思考问题状态,从而在教师的鼓励下产生创作欲望。创作出来的作品在课堂上或在校园文艺比赛中演唱,让他们在活动体验成功的喜悦,享受创造的乐趣,激发了他们对音乐创作的热爱。


  总之,教学过程的本质决定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则体现在把学生自主的学习活动有效地组织起来,把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作为教师,一方面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示之以范,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正确动机、浓厚的兴趣、真挚的情感、顽强的毅力,真正把学生吸引到音乐中来,全身心地投入音乐学习。另一方面,教师必须选择适应学生的教学方法,创设良好的条件,多给学生一些权利、方法、机会和空间,设置相应的问题,让他们自主地去发现、去探讨、去研究音乐中的奥秘,使他们真正地成为学习中的主人。


  参考文献:1、《高中音乐课新程理念与实施》冯季清主编


  2、《音乐新课程实施的若干探索与思考》高丽萍主编


  3、《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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