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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知识与技能教学策略的几点思考

作者:周晗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7   点击:

  【摘要】在新课标的指导下,校内音乐课教学更加生动有趣味,但是华丽的外表背后却也发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那就是课堂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低效。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在音乐课中是需要的,但必须要在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的前提下把握好教学的策略。笔者在歌唱教学实践中对如何有效开展歌唱知识与技能教学总结出一些心得:一、创设情境,唤起学生学习的热情。二、探究学习,引导学生由被动到主动的角色转换。三、遵循规律,设计有序的教学课程。四、表演展现,与常规教学相辅相成的有效手段。五、习惯养成,建立有效学习的必备规则。


  【关键词】创设情境 探究学习 遵循规律表演展现 习惯养成


  一些校内的音乐老师常对我们说起这样的话:“音乐新课标实施后,理念转变了,现在的音乐课堂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都淡化了,音乐课就是让学生玩,你们校外还在进行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你们过时啦!”


  带着疑问,我学习了《音乐新课程标准》,并且观摩了校内的音乐课,受益匪浅。确实,在新课标的指导下,校内音乐课教学渗透了很多新的理念,内容、方法、手段更加丰富多彩,过程更加生动有趣味,课堂呈现可喜的新局面,但是华丽的外表背后却也发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那就是课堂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低效。


  从一些到少年宫学习音乐的学生身上,我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根本不识谱,一些最基础的音乐常识不清楚;一些学生歌唱时或扯着嗓子喊叫,或抿着嘴哼唱,没有一点正确的歌唱状态,并且已经形成了坏习惯,很难纠正;有很多学生小小年纪,却有一副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哑嗓子,让人很痛心……翻看小学音乐课本,设置的教学内容,如果没有前期音乐知识的积累以及技能的掌握,若想自信、自然、有表情地唱出那些有一定难度的歌曲,想开展音乐创作等活动,真是很难能达到教学目标。


  将“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在音乐课中是需要的,但必须要在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的前提下把握好教学的策略。目前有很多老师在教学中也发现了教学低效的问题,于是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教学又有所回归,但回归之后怎样有效的去操作?我想必须要不断探究和反复实践,否则会在思想认识和实际操作上产生偏颇。以下是我在歌唱教学实践中对如何有效开展歌唱知识与技能教学的一些心得,仅供参考。


  一、创设情境,唤起学生学习的热情。


  脑科学研究者认为:所谓有价值的知识,就是能使大脑活化的信息以及事物。我们在教学中不难发现学生对待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往往学习起来倍感轻松,而对于歌唱知识与技能这些他们觉得价值不明确、枯燥无味的信息则学起来为难而吃力。因此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感到所学知识的价值感,促进他们的大脑活化,是教师顺利开展知识与技能教学的前提。


  “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夸美纽斯。”创设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的教学情境,如身临其境的环境展现、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直观形象的图片展示、亲切自然的表演体验、刺激感官的多媒体渲染等,都可以激活学生的大脑,使学生内心感到愉悦,从而主动的去了解学习内容。有效情境能使抽象的知识与技能更加直观、具体,有助于学生从形象的感知达到对抽象知识的顿悟和理解。多媒体渲染情境是歌唱教学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通过外界刺激将学生的视觉、听觉、运动知觉等多种感官联动起来,使学生对所学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激发求知欲,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例如,我在教唱歌曲《小巴郎童年的太阳》时,课程导入我以歌曲音乐为背景让学生欣赏带有新疆歌、舞、乐器、民俗风情为内容的视频,让学生置身于富有新疆地域特色和音乐风格的特有情境中,激起兴趣;之间我在教唱歌曲时,将歌谱在屏幕上放大显示,将学生通过讨论而产生的歌曲演唱要点、情感处理变化、重难点部分以不同的色块、记号进行标注,对学生演唱加以提示;进行教学拓展时,我将《达坂城的姑娘》、《在那遥远的地方》、《新疆好》等多首新疆民歌配以视频制作成“点歌台”的形式让学生自由选择欣赏,直至下课,学生还意由未尽,沉浸在音乐之中。


  教育的本质在于引导,除了采用客体的教学辅助手段之外,教师自身主体所营造的语言情境如同一把开启学生音乐感觉的钥匙,在教学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教学语言是一门既有艺术性又有技术性的教学艺术,除了描述、讲解、指令等有声语言外,还有表情、手势、体势等无声语言。在歌唱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中形象直观、富有趣味的表情语言尤为重要,教学中教师变化的音量、起伏的音调、骤变的语气、适当的语速、悦耳的音色等都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制约着教学的效果。


  二、探究学习,引导学生由被动到主动的角色转换。


  在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中,探究是一种积极的学习过程――“学生去做的事,而不是为他们做好的事”。教学中教师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产生一系列的探究性学习活动,从而获得知识,激发情趣,掌握方法。“如果要学生学习科学的方法,那么有什么学习比通过积极地投入到探究的过程中去更好呢?――施瓦布”探究性学习的自主性,会使学生追求自己更加感兴趣的内容,激起学生的好奇心和解决困难的勇气,并产生强烈的责任感,为体现自我价值他们会想尽办法深入到音乐的内在世界,探访音乐的本源。而通过自身努力而获取的知识技能也更利于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歌唱学习的探究可从情感体验、技能操作、知识探索(确定性和非确定性知识)等方面入手,让学生在沉浸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的同时,自愿、主动的获取歌唱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例如:歌唱方法的讲解较抽象,学生难以理解,在教学中我更多的是使用师生、生生交互观察的方法让学生自主探究,通过观察老师、同学的歌唱状态来找出发声时面部状态、身体变化等特点,这样学生由发现一点到几点,逐步递增,最终得出结论。在讲授音乐知识时我常采用这样的方式,如:我在布置学生预习歌曲时,会提出“同学们,下堂课学唱的这首歌曲里有几种我们没有见过的节奏型和音乐记号,请你们课后想出办法了解它们,下节课来做小老师,告诉老师和其他同学它们的名称和作用。”“今天我们学唱了《沂蒙山小调》,课后让我们采用上网、查阅书籍、向他人咨询等多种形式,搜集、整理山东民歌,了解山东的音乐风格特点,下课堂将所搜集到的和歌曲有关的信息带来交流。”这样,教师将问题留给了学生,给下节课设计了一个悬念,将歌唱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延伸到了另一个“课堂”上。


  教学中教师应针对学生实际在教学过程中按探究的成分所占的比例来有目的引导学生探究性学习。例如,对于低龄学生教师可选取具体、易操作的、所需时间有限的的问题引导学生部分性探究学习;而对于高年级学生教师可进一步放手,可以不限于教材中确定性知识,由学生自己提出要研究的问题,收集信息,作出解释,实施完全性探究学习,并逐步向研究性学习方式转移。


  三、遵循规律,设计有序的教学课程。


  歌唱知识技能的学习要遵循歌唱学习自身的规律来组织教学内容,要确保知识与技能学习的顺序性、连贯性,让学生循序渐进、不知不觉中掌握。有些老师在设置教学内容时喜欢将知识技能一股脑儿传授给学生或东一榔头西一棒考虑不周到,导致学习内容处于无关联的状态中,这些零散的知识概念、技能状态让学生感觉繁杂、零散,既无趣又不易记忆,致使学习低效。如对学生进行歌唱技能训练,在咬字吐字练习中,可遵循“u、o、ü、a、i、ei……”的顺序入手,由易到难,寻找出不同母音发声特点的共性;在旋律进行上,由音阶式进行和二三度音程练习逐步过渡到五度、八度跳进,由小音程逐渐向大音程过渡;在音阶上行练习之前,必须先选用从高到低的下行练习,这样有利于学生体会到高位置发声,并能放松喉部,且克服换声点的生理障碍;在扩展音域时,可选择学生音域中最易发声的适度音开始,循序渐进地向高低两个音区进行移调,逐步扩展……


  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也是确立学习内容的重要依据,不同的年龄阶段设置的教学内容要有所区别、难易适度,若定位过低,则达不到学习目的,但若难度过高,则会自设障碍,使学生感受不到期待的效果,从而望而生畏,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如选取发声练习时,针对低年级初学的孩子,可选取那些趣味性强、形象化的发声练习,如模拟小动物叫声,模拟大自然的声音等;而对中高年级学生,我在教学时则喜欢选取那些包含多种节奏、和声等要素且情感丰富、旋律优美的短小歌曲来代替,这些学生熟悉的乐曲,容易使他们沉浸在乐曲中,保持轻松、愉悦的情绪,激发了学生的情感,使他们的大脑产生积极的定势,促进了无意识学习。


  四、表演展现,与常规教学相辅相成的有效手段。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基本途径”――《音乐课程标准》。音乐表演性活动是音乐实践活动的形式之一,无论是课堂上的分组表演、课后的小组联欢、班级与班级之间的联谊、校与校间的交流等,学生都非常乐意参与其中,因为每个孩子天生就具有“表演欲”,越有机会表现自己,越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学生也就越能积极的投入其中。教师组织音乐表演性活动,尤其是课后的班级、校际之间的联谊、展演、比赛等,往往费时间、费精力,需要占用许多课余、业余时间,因此教师较少响应这类活动。但是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如果仅仅停留在课堂,缺少音乐表演性活动这样的实践舞台来锻炼学生,容易让学生感到枯燥和乏味,不易感到其价值意义。


  在多姿多彩的表演性活动中,学生会将所学的知识与技能加以应用,通过自身体验对活动过程进行检视,对自己和他人的表现思考判断、作出评价、自我反思。活动中,学生对于自己和同伴的良好表现能够感受和欣赏,相反能够鉴别并抵制。这种审美判断是在情绪体验的基础上,由形象思维过程进入到逻辑思维过程,由情感活动进入到理性活动,不仅使学生的审美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体验了自我成功的喜悦,对歌唱知识技能的学习会更加有所期待,这种期待将转化为继续学习的动力,而转化为自觉的、主动的求知。这样的学习习惯一旦形成,便可成为良性循环,学生对歌唱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就会主动的、有目的,而不需要教师的督促和逼迫。


  五、习惯养成,建立有效学习的必备规则。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音乐课是很多学生喜爱的课,现在的孩子学习负担重,心理上承受了太大的压力。而孩子生性快乐,他们喜欢蹦蹦跳跳、叫叫闹闹,好容易遇到音乐课,他们怎么不忘形的乐在其中,来宣泄多余的精力。常常听老师抱怨:“让他们轻些唱,不听……这些发声要求提过的,没用……”。知识与技能的教学必须在和谐的课堂秩序中进行,一些必须的学习习惯需要教育者用爱心和耐心帮助学生慢慢建立起来。正如英国教育家洛克所说:习惯一旦培养成功之后,便用不着借助记忆,很容易地自然地就能发生作用了。是的,一些良好的学习习惯不仅能有助于知识与技能的顺利教学,同时保障了高效的教学质量。如:


  安静聆听的习惯:安静地聆听自己的声音,找出自己的不足,及时地调整;安静地聆听同伴的声音,汲取他人之长,提示自己;安静地聆听老师的声音,通过最直接的视听觉感受,由对老师的模仿而逐步达到自己内在形态的逐步到位。


  良好姿态的习惯:歌唱时站立与端坐的姿态非常重要,它对歌唱将起到辅助或是阻碍的不同作用,一些不良的姿态,如:含胸、仰头、腿一前一后、身体晃动等都是歌唱的大敌,而且一旦不良的姿态形成习惯后,很难纠正,学生会觉得很别扭,甚至会感到突然不会唱歌了。


  勇于展现的习惯:勇敢的回答问题、大声的表述不同意见、勇于在同伴、老师、家人面前表演等这些良好习惯的形成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锻炼学生的胆量。


  克服随意的习惯:表现随意是学习最大的敌人,提醒学生不能随意对待每一次表现机会,表现自我前,不妨多提醒自己一句:我准备好了吗?


  正确的呼吸习惯、眼神专注的习惯、面部兴奋歌唱的习惯……


  以上是我在音乐新课标指导下,对歌唱知识与技能教学的几点思考。正如音乐新课标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定位:有机的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但这一表述是抽象的,是一个需要长期时间与探索的过程。我们在认同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在整个音乐教学中的意义之后,该思考怎样教与怎样学的策略,只有在真正做到以审美为核心的同时,有效开展歌唱知识与技能教学,才是将课程标准真正落到了实处。


  (本文曾发表于《中小学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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