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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课程改革的三点思考

作者: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

摘自:《宜兴音乐教育网》

音乐课程改革是一个继承传统、不断创新,扬长补短、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小学音乐教学要引导学生在掌握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学会学习和养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但不能因此把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放在“第二位”;要重视学生的直接音乐经验,变革比较单一化的音乐学习方式,但音乐书本知识(音乐间接经验)和接受式音乐学习仍然是中小学生重要的音乐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确立中小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但更需要加强和改善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一、关于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双基问题)

《北京日报》2004年1月14日刊登文章《声乐特长生竟然不识谱》,北京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评委李初建在这篇文章中提出:本人连续几年参加了北京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声乐部分的考核,从今年情况看,整体水平下滑。考试中最让我失望的是声乐考生的读谱能力测试,绝大部分考生几乎不识谱,他们唱歌全靠听会。其实视唱是很简单的事,每天有几分钟练习就够了,日积月累就能反应很快。我问陪同考生考核的音乐老师,为什么大部分学生都不识谱,不懂得基本的节奏和音程?她回答,音乐课已仅有欣赏的功能了。

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提出“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认识到,音乐欣赏教学的根本目的不是说出音乐表现的是什么,而是引导学生获得听觉的美感和个人情感与心灵的体验。提供音乐体验的机会,让学生用内心的体验与创造去学习音乐,这是最好的音乐学习方法。真正的美育必须教会学生欣赏人类创造的伟大音乐作品的审美价值,进入音乐作品的崇高境界,并与之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我们应认识到,审美体验的两个主观条件:第一、审美体验者必须具备审美能力(感受力、想象力、理解力、情感等)、审美需要和审美心境;第二、审美体验者对审美对象的特征具有相应的丰富经验(审美与非审美的经验)、一个人审美能力的大小与大脑信息储存量密切相关。审美体验也是一种创新过程,中国科学院施昌序院士提出,创新过程难以预料,创新应具备的条件是:知识积累的过程、争议过程、多学科交叉过程,需要物质、精神的环境,须从小培养。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教授说:有知识,不一定有智慧;有智慧,必定有知识;有智慧,不一定有态度,有态度,必定有智慧(即知识是智慧的基础,智慧是态度的前提)。音乐教师应认真学习《音乐教学大纲》与《音乐课程标准》,不能只满足音乐课堂气氛活跃了,学生活动起来了,更应关注学生学到了什么音乐知识,培养了什么音乐能力,全面实施和落实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2001年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新课程“要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第一,心理学告诉我们,认知是情感态度的前提,而价值观则是知识被内化上升为信念而形成的。因此,情感态度价值观都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四有”新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更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对历史、对祖国、对社会、对科学、对艺术无知的人,会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正义感和责任感吗?会有正确的生活态度、艺术准则和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吗?第二,知识也是课程目标所强调的能力(包括学习能力、生存能力等)的基础。本次课程改革强调的让学生学会学习正是以掌握知识为基础才能形成的。而且也只有在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学会学习。至于知识中的程序知识更是直接构成能力的一种要素。因此,要真正体现本次课程改革的精神,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不仅不能贬低知识的地位,反而应当强化知识的作用。

音乐教学大纲》在规定了唱歌、器乐教学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后,又提出了识谱教学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复习巩固小学阶段的识谱知识,提高识谱能力等;《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总目标中提出:学习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基本技能,还提出:学习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学习音乐与相关文化。关于如何进行唱歌基本技能练习,作到声音和谐、均衡,如何学习轮唱和二声部合唱,提高歌唱表现力等在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仍须认真学习《音乐教学大纲》、《音乐课程标准》,全面实施和落实这两个文件关于学习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基本技能的要求,积极进行音乐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

二、关于接受式音乐学习(间接经验问题)

加强音乐课程与学生生活的联系,是本次音乐学科课程改革在课程内容方面提出的要求之一。新课程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关注学生已有的音乐经验,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在课程实施中“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强调“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这些正确的规定针对了现行音乐课程与音乐教学存在的某些问题与弊端,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解决问题、克服弊端的原则与思路,集中了广大教师的智慧和在教学实践中创造的有效经验,反映了教学客观规律和时代发展所引发的变革课程内容和学习方式的客观要求。现行音乐课程与教学确实较少关注学生的直接音乐经验,没有给学生留下充分的聆听、感受、体验、表达音乐的时间与空间。在音乐教学中,学生学习音乐书本知识(间接经验)时往往脱离他们的业余音乐生活(直接经验),未能把音乐概念、原理的学习建立在他们已有的音乐感性经验基础之上,这样学生对音乐书本知识不能真正理解,形成音乐课堂学习脱离学生业余音乐生活的现象,更不能把音乐书本知识运用于自己的音乐生活实际;形成多数学生喜爱音乐而部分学生不喜爱音乐课的现象。因此改变音乐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学习方式是十分必要的。

中小学生在学校要学习的知识经验是以书本知识、间接经验为主,还是以直接经验为主,这本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人类社会所以出现教育活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以出现学校,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教育具有再生产知识的功能,学校具有传承人类文明成果的功能。所谓知识的再生产,是指人类前辈所获得的文化知识无须新一代人再重新去发现、发明,通过教育,前人积累的知识可以直接在新一代人身上很快地“再生产”出来。新生一代接受教育的专门机构----学校出现之后,它一直是学生读书的地方,所谓读书就是学习书本知识、学习对无数前人是直接经验而对学生来说则是间接的经验。

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从音乐教学的规律与特点出发,音乐的直接经验对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忽视学生音乐的直接经验,不仅直接妨碍学生音乐能力的发展,让学生学好音乐书本知识也是很难的。特别是音乐作品的非语义性与不确定性的特征决定了对同一首音乐作品的聆听、体验,每个学生的感受是独特的、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音乐教学中,应尽可能地使学生多获得一些音乐的直接经验,可以减少一些音乐书本知识的分量,降低一些音乐书本知识的难度,腾出时间和空间保证学生获得必要的音乐直接经验,并引导学生把音乐直接经验与音乐间接经验、书本知识相结合,培养学生收集和整理信息、独立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使他们的情感得以陶冶、态度得以端正、价值观得以养成。但应注意学生的音乐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直接经验的水平上,更不能以音乐直接经验取代中小学生必须掌握的音乐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因为时间与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学生音乐直接经验的有限性,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学生的未完成性也使他们音乐直接经验的正确性与认识深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既然学生的音乐学习方式包含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那么接受式音乐学习就不能不成为学生重要的学习方式。在接受式音乐学习中,学生同样是音乐学习的主体,他要自己听、自己感受、自己体验,要自己主动参与音乐活动,关键在于音乐教师能否真正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主动性。应当看到音乐接受学习的短处和局限性,它容易使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因此需要音乐教师在改进、提高接受式音乐学习方式的效益上下工夫。

三、关于音乐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地位问题)

新课程强调“以人为本”,要确立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力求改变学生在音乐教学中的被动状态,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在学习中的独立性、自主性。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是在音乐教师主导作用下确定的。音乐教学中学生的自主学习是以音乐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为前提和条件的,取消了音乐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自主学习便不能存在,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主体作用便无从谈起;相反,越是充分发挥音乐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自主学习就越能真正实现,学生音乐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就越有可靠的保证。

音乐教学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教师作为教的主体进行教的活动和学生作为学的主体进行学的活动,二者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离开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学,教师的教便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教师作为教的主体的教,学生的学不仅难以保持正确的方向,而且难以保证应有的效率,成为一种自发和自流状态的“学”,即不是教学中的学了。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为指导和规范学生的音乐学习,音乐教师要为学生学习创设情境,激发学习兴趣与动机,提供学习资源与条件,确定方向,选择内容,教给方法,根据国家、社会意志向学生提出要求,督促和管理,使学生的学符合的要求,符合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纲要》明确提出的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更新内容、改善结构等要求,便是为教师规范学生学习提高主要依据和标准,这与学生自主学习并不矛盾,而且会使学生自主学习因有了正确方向和指导而富有成效。

音乐课程改革要求音乐教师带着一颗真诚的心走进音乐课堂,将微笑、激情和趣味带进课堂,要求师生之间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师生应共同探索神奇的音乐世界。首先要求师生在人格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其次要求教师对社会和学生担负起特殊的教育责任。教师和学生虽然都是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但是在教与学的关系上,两者不是也不应该处于一个层次上,教师在事实上也必然发挥着主导作用。在朝阳区陈经伦中学王帅老师所做的体验学习专题课例----高中合唱课《可爱的家》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到音乐教师的专业修养和人格魅力发挥了音乐教学的主导作用,年轻的王帅老师热爱音乐艺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和扎实的音乐教学基本功引导和保证了学生的音乐审美体验。

“重视基础与强化创新”、“严格要求与生动活泼”、“减轻负担与刻苦学习”,在2004年6月国家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济部长明确提出了要用辨证的观念来处理好这三个关系。在音乐课程改革中,我们应当认真学习现代音乐教育理论,加强音乐课程改革理论与音乐教学实践的研究,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三个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音乐教学中的双基问题、音乐学习中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问题、音乐教师的主导地位问题,引导中小学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表达个人的情感;引导学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音乐,在音乐教师的指导下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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