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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教学法在幼儿园韵律活动中的运用探析

作者:陈永莉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9-30   点击:

  (二)提供线索,有序尝试

  尝试教学法提出,在尝试教学中,学生通过尝试活动达到课程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其尝试目标非常明确。在幼儿园的每个韵律活动中,教师均设定了不同的教学目标。分析大班幼儿的学习特点,不难发现他们的尝试活动过程需要一定的线索指引,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要求。为此,教师运用尝试教学法时,应重视在幼儿自我感受、自由表现音乐的基础上为幼儿的进一步开展尝试活动提供线索,为幼儿创造性的肢体动作表达提供支架。

  到了大班阶段,律动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较之一般的生活性动作,成为幼儿在韵律活动中的主要学习内容。因此,教师运用尝试教学法时应关注并突出大班幼儿的这一特点。如活动“理发师”,教师根据音乐的起伏变化为幼儿提供了模仿理发过程的情节总谱。在活动“丹顶鹤”中,教师给幼儿观看了有关丹顶鹤的视频,并按照乐句的结构出示了丹顶鹤的“走、飞、啄食、跳舞”四张图谱,为幼儿的尝试提供动作线索。在“筷子舞”活动中,教师出示了三张图谱:为幼儿接下来的舞蹈创编尝试提供了动作方向的线索。

  在充分感受音乐和动作线索的基础上,教师还应鼓励幼儿调动已有经验,大胆想象、大胆表现。如活动“丹顶鹤”中,幼儿积极发挥想象,按照音乐结构并跟随音乐节奏进行尝试。有的编出了走、飞、啄食、跳舞的动作,有的按啄食、飞、走、跳舞的顺序做出了自己喜爱的动作等。又如在“筷子舞”活动中,幼儿根据箭头符号的提示,探索手中筷子与符号的颜色配对、探索与同伴合作的舞蹈动作。而在“理发师”活动中,幼儿根据图谱的提示,跟随音乐尝试用自己的动作模仿理发师理发的过程。可见,只要提供了机会,幼儿就能跟随音乐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象大胆尝试,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

  (三)教师引导,有效尝试

  尝试教学法既强调幼儿主体性,也非常注重教师的引导作用,认为这是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的关键。因此在韵律活动中,幼儿的尝试离不开教师的有效引导。

  1.可以是体态美方面的引导。在幼儿园艺术活动中,幼儿美感的培养是审美教育的重要目标。以活动“丹顶鹤”为例,教师发现一些幼儿在前面的尝试活动环节中所做的动作不够舒展,便提取个别幼儿范例对这些幼儿进行体态美的引导:“你们看,这只‘丹顶鹤’走起来挺起胸膛、下巴抬起,可精神、可美了!”

  2.可以是情感交流方面的引导。以活动“筷子舞”为例,教师观察到幼儿在合作共舞时缺乏变流,便重点对幼儿同伴间合作舞蹈时的情感交流情况进行评价和引导:“你看他们两个眼睛看着眼睛,都是笑眯眯的,跟好朋友一起跳舞可开心了。我们一起学学!”

  3.可以是舞伴空间位置方面的引导。以活动“筷子舞”为例,当教师发现一些幼儿在自由状态下合作跳舞时,由于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不适宜导致身体无法自如表达甚至发生肢体碰撞,就对幼儿在合作跳舞的空间位置方面进行引导:“你们看,他们两个跳舞的位置真舒服,手臂伸得长长的,跳起来也不会影响别人。”

  4.可以是创编手法方面的引导。以活动“新疆舞”为例,幼儿在尝试创编后,教师发现他们未能有效迁移前期经验导致尝试失败,就及时介入,从创编手法上对幼儿进行引导,启发幼儿用“变化的方法”进行创编:“在原来垫步的基础上变化转手腕的方向,或在手部动作不变的情况下变化脚步移动的方向,转圈或左右移动。”

  实践证明,教师适时的引导、具体的鼓励,为幼儿指明了探索的方向,激发了幼儿的尝试欲望和探索热情。幼儿获得相关的学习方法,再次随音乐进行动作尝试时,表现思路更加清晰,表现力也更强了。

  四、尝试教学法的运用注意事项

  实践中教师应注意:幼儿尝试活动中,音乐的适宜性是影响幼儿表现的关键因素,因为适宜的音乐作品能激发幼儿尝试探索的兴趣。教师除了音乐选择要适宜外,还要注意两点:

  (一)引导要具体、明确

  一是指导要具体到位。尝试教学法强调,学生在尝试活动过程中必须有教师的指导,它是一种有指导的尝试。由于大班幼儿抽象逻辑思维开始萌芽但仍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教师的指导要更加具体到位才有效。如,为提升幼儿对动作美的感受力和表现力,教师通常会说:“你跳得真好看!”“你的动作真美!”这样笼统的评价和引导,幼儿只能靠盲目地猜想和自己对美的理解,无益于经验的提升。因此,教师应实施具体评价,如“手肘架起来,手臂伸得长长的,丹顶鹤的翅膀扇起来就更美了!”教师指向明确的指导,使幼儿在韵律活动的尝试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增强尝试信心的同时提升审美情趣。二是强调幼儿的动作要跟随音乐节奏及其变化表现自己的情绪情感。三是教师要根据活动目标和幼儿的实际需要,给予幼儿有所侧重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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