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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驱动下的殊途同归——对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文化理解”和逆向教学设计的教学探索

作者: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学校  郝子睿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4-05-12   点击:

  摘 要:核心素养是教育面向未来建构的人才规格和模式。音乐学科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作为下位概念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更加关注通过学习音乐课程所能获得的重要观念和关键能力。在当今学科走向融合、美育渗透、五育并举、民族音乐学、融合教育等热点问题的背景下,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文化理解”几乎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在教学实践层面,以“理解”和“大概念”为核心的逆向教学设计与“文化理解”素养有共通之处,具有深入探讨的价值。本文探讨的逆向设计是立足于音乐学科教学实践,从教学模型的角度为培育“文化理解”素养探索一种更有操作性的设计思路。

  关键词:文化理解;逆向教学模式;音乐教育;理解;圆舞曲;

  一、音乐教学实践中对“文化理解”核心素养的认识误区

  (一)孤立地进行“文化理解”培养

  音乐是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音乐,具有各自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成因。“文化理解”的核心是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例如,了解音乐流派与重要音乐家的生平、作品、贡献,以及了解我国传统音乐与近现代音乐的发展线索、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等等。为了在有限的课时内尽可能丰富初中生对音乐的认知与体验,欣赏课无疑是学生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欣赏课并不像歌唱课般重视演唱等表演实践,教师往往只要求学生记住所欣赏作品的标题、作者、创作背景、风格特点等,以体现出学生“掌握了”该作品的文化知识,殊不知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事实上,这与教师自认为聆听音乐作品与理解相关背景知识相斥有关,尤其是涉及我国少数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音乐文化的部分内容时,如果教师在带领学生欣赏完音乐本体内容后,将与音乐相关的文化内涵当作知识点一股脑儿地“倒”给学生,然后“奔”向主题—弘扬民族音乐、增强民族意识、树立民族自信的话,那么无疑会显得仓促且不充分。

  以《美丽的草原我的家》一课为例,笔者最初将文化理解素养内涵的“了解社会生活和文化环境对音乐的影响,理解音乐作品与地域、语言和生活习俗之间的关系”(1)作为教学重点,在教学设计上努力丰富地域和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学生对相关文化的认识。然而,教学实践中学生的反应使笔者意识到,理解文化并不等于了解文化,如果把文化理解变成了教学评价中的填空题、选择题,那么便不再是美育,也不是符合音乐特点的“以美化人”。

  (二)忽视学生的实际需要

  由于音乐艺术本体是无形且抽象的,因此对于初中生来说,真正“理解”音乐是有难度的,特别是当涉及的音乐作品本身是纯音乐、无标题、创作手法复杂、立意较高、历史文化背景深厚时,更是难上加难。尽管我们一贯重视让学生“理解”音乐,但最终效果往往并不尽如人意。于学习者而言,理解是对事实性知识做出意义联结和推论的学习结果,它超越了简单的“知道”及对知识的机械性记忆。所以当学生未能“理解”音乐时,教师有必要思考自己对“理解”的认识是否客观且全面,是否已经出现了偏差。

  如果不能从学生主体出发,或是在教学内容的具体安排方式上适应学生的实际需要,那么教师在课堂上呈现给学生的就不太可能引起他们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从而导致文化理解走向误区。虽然音乐教科书上的作品或者课题是固定且不能更改的,但是教师可以在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上进行调整,以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以“人音版”音乐教科书八年级上册中的作品《沃尔塔瓦河》为例,笔者在平时的教学中常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民族主义音乐背景为切入点,力求让学生理解在德奥体系占据主导地位的背景下,各国音乐家是如何用创作捍卫本民族的文化瑰宝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课上穿插了一些帮助学生理解音乐的律动体验、旋律模唱等活动,但也只有几个平常比较拔尖儿的学生才能跟上这种理解。与此同时,为了让学生理解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而在课堂末尾采用说教式的概念解读,也是不符合学生需要的。

  (三)缺乏有效的表现和实践

  对于音乐的理解一定不能停留于记住音乐基础知识及作曲家、创作背景、风格特点等层面,这样会使学生处于茫然和无所适从的状态。在音乐课中,完整、全面的文化理解应该是以“情”为开端,以感知、体验等为过程,最终在意识层面完全认同一个相对陌生的音乐概念、体裁等。试想,一节缺乏有效表现和实践的音乐欣赏课会是什么样呢?课堂上,教师除了让学生听完音乐作品、思考音乐特点外,就只会补充背景知识,或是换一种演奏形式再听,最后以文字总结的形式把音乐背后的人文知识呈现出来,这种方式有时甚至会因听赏音乐的比例过少,导致课堂失去音乐教学的本质。但若只将表现和实践以显性化的活动形式安排在教学环节里也是行不通的,还需要为教学目标服务,为课程标准的落地和学生音乐素养的提升服务。

  在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三大内涵中,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是实现文化理解的必经过程,所以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其中某一部分。当然,目标的设定可以有所侧重,如在音乐课堂上给予学生人文关怀,让学生发自内心地认可并喜爱少数民族音乐等。只不过,这些目标无法通过直接讲授实现,而是需要以模拟和营造音乐的文化语境为基础,通过一定的媒介,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全局视角出发,结合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的手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识水平,不断探索最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

  二、逆向教学设计:探索实现音乐文化理解的教学方式

  (一)核心素养中的“理解”

  核心素养是一个整合的概念,是“三维目标”的集合体。作为当下国内研讨的热点与教育方针的具体化,《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出了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等三大板块,以及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六大素养,成为跨学科层次的学科教学合力实现的目标(2)。《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一步明确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由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三部分组成,这更符合当下音乐教育的时代要求,也融合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和实践音乐教育等理念中的部分元素;《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将音乐、美术等学科合为艺术课程,并增设了“创意实践”这一素养,本文将对这一语境下的“理解”进行深入探讨。

  戴维·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素养等同于音乐理解,而音乐素养是多维的有效理解或实践。”可见,这里的“理解”不是指单一维度的理解,而是与实践相结合或产生于实践过程中的。素养指向下的“理解”是一种思维能力,是高于知识层面的一种认识思考,同时又不局限于认知层面,体现于音乐感知、表现,甚至创造这一完整过程中的各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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