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论文 > 小学音乐论文 >

让欣赏为孩子开启音乐之窗

作者:徐欢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17   点击:

  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探究的精神力量。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也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了学生对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唯一动力,学生没有音乐学习兴趣,音乐课程就可能成为虚设;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其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音乐兴趣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学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断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动力催化剂。如果我们的音乐课就是使学生喜爱音乐,使之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要,那么“音乐学习”才会对学生有意义。通过这样的音乐教育,在学生心中建立起音乐兴趣,我们的音乐教育也就接近成功了。为了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特征


  审美体验是小学音乐课程价值的最主要体现。《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以音乐审美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


  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是随着其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展,每年都在迅速提升的,小学低年级是听觉最敏感的时期,对节奏的感受力也日益增强。这个学段的学生会用耳朵去感觉,凭感觉把握音乐,经常喜欢用身体动作去对音乐节奏和旋律做出反应。到了小学中年级,儿童的想象力才随着生活经验的丰富开始增强,音乐的旋律已可以在其心中唤起鲜明的想象,但这个阶段的儿童的想象力也很有限,仅限于简单的形象。而小学高年级学生运动觉、听觉、智力、理解力、表现力的继续增强都会促进其音乐能力的全面发展,这一时期的儿童,不仅对音乐音色变化、音色组合产生的音响效果,丰富的和声和表演变化都感兴趣,还能感受到旋律的反复、变化、对照和乐曲的整体结构,逐渐表现出对具有丰富表现力的乐曲的爱好。也只有在小学的高年级阶段,儿童的想象力才有了质的飞跃与发展,这个时期的儿童不仅善于联想,而且更喜欢想象。对于音乐作品,无论是欣赏还是演唱,都可以不依赖歌词、标题所指,而从对音乐要素的综合感知和情感体验上去想象。


  二、针对各阶段学生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不同年级的学生由于年龄、认知能力等原因,在学习过程中差异是很大的。九年义务教育分为几个阶段:1~2年级,这一阶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根据这一身心特点,教师要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3~6年级,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对于这一阶段的学生,教师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三、运用多种综合性音乐教学手段


  传统的音乐课强调知识技能的传授,大都采用一般文化的教学形式。其实动态教学更能唤起人的本能,更能触发人的自由联想,能够激发学生主动地进行探索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创造性,启发学生表现的欲望,激发歌唱的兴趣。舞蹈是歌唱时感情的升华。舞蹈不仅能激发学生兴趣、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舞和曲紧密结合,有助于学生音乐想象力的培养,推动音乐课教学质量的提高。例如,在欣赏民族风情音乐时,可以教学生们维吾尔族舞等;学习通俗歌曲时,自编自导时尚的现代舞,学生们感到既新鲜又生动,无形之中领略了音乐的魅力。


  将器乐演奏融入音乐课堂教学中。钢琴的酣畅淋漓,二胡的凄美悲壮,歌曲的内容通过现场器乐演奏,学生的情感受到激发而产生共鸣,学生舒展歌喉,身临其境地受到感染,获得了美好的艺术享受,丰富了学生的想象力,从心灵深处接受了美的教育,美的熏陶,进而追求美,热爱美,就会更加地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并为这种美好的生活和未来而奋斗。


  运用现代化多媒体辅助教学模式,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眼、耳、鼻、手等器官,使学生在欣赏乐曲的过程中学习音乐知识,理解音乐内涵,进而学会用音乐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样就可以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在教学中,我们还应该要善于抓住学生的个性,给他们想象的空间,充分发挥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如在欣赏民乐《百鸟朝凤》时,我请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可以用画画、表演、讲故事的方式表现自己对这部音乐作品的理解,结果有的学生画了一幅百鸟争鸣的热闹场面;有的学生走到讲台前,把黑板擦当作惊堂木,绘声绘色地讲起森林里两只鸟儿“吵嘴”的故事……


  总之,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和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美的人格,让学生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以满腔热情走进新课程,以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发掘教育过程中的审美因素,构建审美心灵结构,构筑音乐与心灵的桥梁,促进音乐与人的心灵的沟通交融。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08000963号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说明,我们收到后立即删除或添加版权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QQ:3999112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