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感受与欣赏”素质评价工具设计研究
关键词:评价工具; 感受与欣赏; 小学音乐;
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实施体系中的基本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课程评价,可以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也有利于教师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1]
当前,我国中小学音乐学科评价多以班级音乐会、歌表演、课堂器乐演奏等方式进行,呈现出“重表演轻欣赏、重唱奏轻听辨”的问题。
其中,针对小学音乐“感受与欣赏”的素质评价更是普遍停留于简单笔试层面,相关评价工具的开发、应用和研究成果尚不丰富。
结合对小学音乐“感受与欣赏”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的分析,开展评价工具的设计、开发、应用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研究价值。
一、评价工具设计的基本原则
评价工具是指对评价对象进行测定时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研读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可知,“对学生的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主要方面,应以本标准中各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其中,“评价内容”包含“音乐学习的方法与成效,音乐的体验与感受能力,音乐的表现与编创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认识、理解”等。在“评价的方式与方法”里写道,“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对音乐的听赏感知……如对音乐表现要素认知和掌握程度,对音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分辨,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背唱歌曲及演奏乐曲的数量等”[2]皆可形成评价。由此可见,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试题、问卷、检核表等传统评价工具显然不能满足小学生音乐“感受与欣赏”这一学习领域素质评价的开展。
基于此,笔者及研究团队在小学音乐“感受与欣赏”素质评价工具整体设计研究过程中,力求遵循信息化、学科化、儿童化、多元化四个基本原则。
信息化原则,即指依托新的评价平台,设计出与智能化工具相适应的小学音乐“感受与欣赏”评价工具。具体包含移动电子书和在线检测网站。
学科化原则,即指遵循音乐是听觉艺术的学科特点,更多地借助于音响和音乐本身,在评价内容的选择、指标权重的划分、研制试题的侧重点等方面给予充分尊重的原则。
儿童化原则,即指遵循小学音乐教育的规律,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设计出符合儿童审美、趣味、判断和记忆的测评方式和评价工具的原则。
多元化原则,即是借助新技术和新理念,丰富小学音乐“感受与欣赏”学习领域的测评体系,通过新的测评工具的应用,构建一个方便、快捷、可操作的测评环境,让音乐学科评价方式更加丰富而多元,实现对原有小学音乐评价体系有力的拓展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