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学课程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探究
图1 音乐师范生核心素养框架(13)
(三)为音乐师范生的高阶思维、表现和元认知发展提供动力
拥有包含终身学习、批判与创新能力在内的自主发展素养是21世纪教师的核心素养之一。(14)同时,具备发现和解决问题、教学创新意识和音乐教学研究能力也是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培养目标。(15)这就要求音乐师范生对于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学习不能仅局限于知识与技能的记忆,还要致力于对其进行运用、分析、评价和创造,即高阶认知需要在学习中发生并得到考查。同时,由于音乐教育学课程信息量巨大,需要理论和实践高度结合,因此学生能够合理安排学习策略和自主监控学习也是教学取得成效的重要驱动力。故而在该类课程中,学生元认知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的可视可分析也是极其重要的。
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中的各项表现性任务能够考查学生复杂能力的发展情况,学生必须在任务中表现出对核心概念的理解,以及对核心技能的熟练运用、迁移并致力于创新。在此过程中,学生还必须规划自己的学习策略和自我监控,故而能提升和考查音乐师范生的高阶思维、表现和元认知的发展。
(四)助力音乐教育学课程的标准化管理并反哺教学和课程
如何监测和管理音乐教育学课程的教学成效是各大音乐师范生培养单位的一大难题。众多改革举措中,普遍的共识是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16)、“共同体发展”与“个性化表达”相结合(17)等。但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却鲜少有人论述—目标和标准。在众多培养单位的音乐教育学课程中,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似乎并无明晰的目标(或说目标太过于抽象而让人无从下手),无论是在形成性评价方面还是在终结性评价方面,都没有一个能够让学生和教师明确“成功具体是什么”的标准。这直接导致教师的评分过于随意和主观,学生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改进反馈。脱离了目标和标准再谈诸多“相结合”似乎也只能流于形式而无法真正管理和监测音乐教育学课程的教学成效,其评价结果自然也就仅仅是一个随意的常模参照而不能真正指导教学和课程该如何改良。
设计妥当的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应以目标和明晰的标准贯穿始终,学生在完成表现性任务时会清晰地知道“成功的具体标准”,从而有努力的方向。此外,档案袋的组成也必须是审慎的,能够体现出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培养目标。故而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可助力培养单位进行课程教学成效的标准化管理,其评价结果可有效反哺教学和课程的改良。
(五)向社会提供音乐师范生所知和所能的“直接证据”
目前,音乐教育学课程一般用学科考试的成绩加上学分来展现学生的学习结果,学生在升学或求职时往往会附上自己的学习成绩表或以学分换来的一纸证书。但我们知道,无论是研究生导师还是用人单位的面试官,更加在意的都是学生的实际教学和科研能力,因为高分低能的现象确实颇为常见。既使学生拿着这些成绩单和证书,也无法直接证明“我并非高分低能”或“我只是某次表现差强人意,实际能力强劲”。或者干脆说,这样的学习评价结果都没有给学生反思的机会,也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否“高分低能”或“低分高能”。因此,这样的评价方式和结果显然无法直接向用人单位论证学生的实际学习表现,而只增加了社会对学生实际能力评估的成本。
在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的结果中,不仅有基于标准的分数或等级佐证,还有学习风格及思维和行动过程(得到可视化的展现),以及学生富有创意和个性的作品。因此,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可直接向用人单位论证学生的实际学习表现,降低了社会对学生实际能力评估的成本。
三、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实施范式
非标准化的档案袋不能被称之为表现性评价的工具,因为它失去了评价的价值和功能。所以,要取得具备效度和信度的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我们需要采用标准化的档案袋。(18)这里的标准化意味着:第一,档案袋内的一切须符合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培养目标。第二,档案袋内容即表现性任务,并非完全开放,须是结构化或半结构化的。第三,档案袋内各项表现性任务需要有效且可信的评分规则。
据此,音乐教育学课程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的实施可遵循以下范式:确立评价目标—创设表现性任务—定义评分规则量表—应用评价。
(一)确立评价目标
档案袋的内容组成须对应和体现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培养目标。这里的培养目标既应体现当下政策要求、音乐师范生核心素养,同时也要考虑音乐教育学学科的时代发展动向。
从《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教学指导纲要(19)的总结来看,学生学完该课程须掌握音乐教学设计能力、音乐教学实操能力、音乐教学研究能力,而“创新”贯穿于以上所有的能力当中。音乐师范生核心素养在上述能力之外,还强调学生须有发展个人音乐教育观的能力,具备整合技术的学科教学知识能力。(20)时代的新动向向我们阐释了人才培养应该关注的方向。《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出台告诉我们,跨学科音乐课程的开发能力等也应该成为音乐教育学课程应该考虑的问题。
(二)创设表现性任务
有了评价的目标,我们需要将目标转化为档案项目(21),即围绕目标创设档案袋中不同类型的表现性任务。表现性任务是围绕学习目标而设计的特定作业,旨在引发学生的表现行为,并据此收集学生的表现证据以作为评价的依据。(22)对应着音乐教育学课程的核心目标,该类课程的档案袋式表现性评价可以包括以下几类表现性任务。
第一类:基于教材的创意单元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独立任务)。该类任务对应的核心目标是发展创新音乐教学设计和实践能力,以及整合技术的学科教学知识能力。第二类:跨学科音乐课程的开发与陈述(小组合作任务)。该类任务对应着音乐教育与教学研究能力、跨学科音乐课程开发与研究能力。第三类:个人音乐教育观的论文和陈述(独立任务)。该类任务旨在促进学生通过文献阅读、反思和实践等发展个人的音乐教育观念,形成音乐教师职业身份认同。第四类:音乐教学中的才艺展示(独立任务)。该类任务即在教学实践(或模拟实践)的过程中,基于现实教学需要和情境展现音乐专业技能,尤其是即兴伴奏、弹唱、舞蹈、合唱指挥等。该类任务旨在发展学生将音乐教育教学与音乐知识与技能结合的能力。
表现性任务的创建在确立类别之后还有诸多工作要做,因为仅仅一个命题不足以诱发全体学生的高质量表现行为。创设的表现性任务需要包含以下要素:任务描述(基于现实情境的)、成功标准(即让学生清楚怎样算作成功的表现,包括过程和结果)、能够得到的支持(教师或课程所提供的支架)。以“跨学科音乐课程的开发设计与陈述”为例,完整的表现性任务创设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