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课改专题 > 高中音乐课改 >

携手走进高中音乐新课程 (上) ——就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答本刊记者问

作者:王安国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点击:

  3.关于“文化理解”素养的培育, “新课标”提出:“引导学生立足自身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 从对音乐的感性体验和艺术表现上升到理性认知和辨析, 增进文化理解素养。”

  “经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高中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文化认知和音乐基础。教师在鉴赏性或表现性等不同模块的教学中, 应有意识地从学生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出发, 顺应高中生求知、探究的学习心理, 引导学生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 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教学方法宜采用适应高中生认知特点的启发式和互动式学习, 可由教师从听赏作品或艺术表现的处理环节中设计思考问题, 进行集体讨论或自主探究, 激发学生理性思维。音乐教师应主动关注语文、历史、政治、外语等学科与音乐相关的教学内容, 恰当地从中取材引例, 使学生在不同学科的横向联系中增长文化理解力。可通过表演不同艺术形式的作品, 理解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关系;结合学习创作于中国近现代历史中有代表性的音乐, 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借助鉴赏欧洲古典音乐, 理解音乐与历史文化的关系;领略风格各异的音乐, 理解音乐与不同民族、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的关系;体察当代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式的变化, 理解音乐与科技发展的关系。教学中尤须突出强调学生熟知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经典音乐作品 (如《梅花三弄》《十面埋伏》《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黄河大合唱》《梁山伯与祝英台》等) , 增强自立于世界优秀文化之林的文化自信, 确立自己的文化理解立场。教师还可结合现实生活中的音乐文化现象和社会文化热点问题, 组织学生采用现场调研、专题研讨或撰写短评等方式, 活跃批判性思维, 增长学生文化鉴别力。教学中应善于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视听结合的现代教育技术, 积极开发和利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学习平台, 多渠道、多感官获取文化信息, 拓展文化视野, 增进文化理解素养。”

  问:“新课标”对高中音乐的“课程结构”是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要求, 贯彻国家美育工作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1号文件) , 体现音乐艺术共性特征, 遵循《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修订稿) 》确定的课程改革思路和我国普通高中音乐教育实际, 修订后的高中音乐课程, 保留“实验稿”原六个教学模块为必修课程: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增设六个选修Ⅰ模块: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另有作为选修Ⅱ的校本课程 (学校自主安排) 。

  问:必修课程与选修Ⅰ课程各模块如何开设?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课程, 所包含的六个模块均由相对独立、完整, 又相互关联、适度渐进的18+18学时两部分内容组成, 供学生从中选择修习。因此, 其课程类别应归属为“必修选学”。

  选修Ⅰ为拓展性课程, 所包含六个模块中的前四个模块—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 原归属“课外艺术活动”, 是学生亲身参与表演实践、增长艺术表现能力的重要途径。其教学内容分别与必修课程中的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四个模块一一对应, 是表演性课程延伸、拓展的艺术实践环节, 对培育和发展学生艺术表现素养具有重要价值, 同时也体现了国家美育文件中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 实施课程化管理”的要求。这种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贯通的教学设计, 极大拓展了音乐教学空间, 有利于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协同育人的美育格局。

  选修Ⅰ中的后两个模块—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 既是学习各模块、培育核心素养的综合基础, 又是各省高校音乐专业招生联考的考试科目, 为满足学生实际需要、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高考对接而开设。

  问:在课程结构框架下, 学生如何进行选课及获得规定的学分?

  答: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修订稿) 》规定, 每位高中生在音乐课学习中须获得三个学分。选课时, 所有学生须在必修模块中修满三十六个学时, 获得两个学分。在此基础上, 根据地区或学校音乐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 以及学生个人的兴趣和发展需求, 在必修或选修课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几个模块进行修习, 每修满十八个学时, 获得一个学分。为此, “新课标”从学校设课和学生选课的角度出发, 对三个学分的获得, 列举了多种方式, 如: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08000963号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说明,我们收到后立即删除或添加版权,QQ:3999112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