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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走进高中音乐新课程 (上) ——就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答本刊记者问

作者:王安国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点击:

  1.将“立足核心素养”列为课程基本理念之一 (基本理念第五条:“立足核心素养完善评价机制”) 。

  2.将三个方面核心素养的能力表现, 化为音乐学科课程具体目标。

  3. 以学科核心素养培育引领课程模块设置 (见后述) , 并将不同模块的基本功能与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相对应。

  如:音乐鉴赏—审美感知文化理解;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音乐编创;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表现文化理解;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核心素养综合基础。

  4. 明确所有必修和选修Ⅰ模块“学业质量水平”要求的学科核心素养指向。

  如:《音乐鉴赏》模块学业质量水平一的第一条:“在聆听音乐过程中, 能保持安静、专注的听赏状态。能说出所听音乐作品的名称、表现题材、体裁形式和情绪、风格等方面的基本特点。” (素养一、素养三)

  《歌唱》模块学业质量水平一的第四条:“对歌唱有一定兴趣, 能在生活中根据需要选择喜欢的歌曲进行演唱。” (素养二)

  5. 以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引导教师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在“教学建议”部分, 针对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要求, 提出培育学科核心素养的具体途径和教学方法, 便于教师对“新课标”的实施。 6. 建立学科核心素养引导的课程评价体系, 将音乐课程评价内容归理为四个方面:

  (1) 学生学习音乐意愿、状态、方法和效率。 (素养的基础和表现)

  (2) 学生体验、感知音乐的能力和审美情趣。 (素养一)

  (3) 学生音乐实践活动参与度、表现水平及合作协调能力。 (素养二)

  (4) 学生利用音乐材料进行创意表达及对音乐文化的理解评鉴水平。 (素养二、素养三)

  7. 针对学科核心素养引导确定的四个方面的评价内容, 提出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方式。如第一方面的评价内容建议采用“日常学习表现”评价模式。第二、第四方面的评价内容建议采用“模块学业质量”评价模式。第三方面的评价内容建议采用“综合”评价模式等。 8. 在“附录”中, 将学科核心素养内涵细化为三级表现水平, 使学科核心素养以可感、可知、可观测的实际音乐能力和行为表现形式呈现, 培育目标和发展规格具体而明确, 便于教师和学生实际操作。

  问:请着重介绍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具体途径和教学方法

  答:正是由于学科核心素养如此重要, 为便于广大教师在教学中实施, “新课标”特意将此作为“实施建议”中“教学建议”的全部内容。一共三条, 分别与三个方面的学科核心素养相对应。

  1.关于“审美感知”素养的培育, “新课标”提出:“从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出发, 利用各种可感可知的音乐体验通道, 培育学生审美感知素养。”

  “学生审美感知素养的培育, 应立足音乐艺术具有的特殊音响特征, 可从学生易于接受的各种可感可知、可提示操作的音乐体验通道切入, 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将自身对音乐的主观感受融入对客观音响的体验感知中。如:从作品所表现的题材切入, 认知音乐表现的对象和情感、内容;从音响本体和音乐表现要素 (旋律、节奏、速度、力度、音色、调式等) 的形态和变化切入, 体验音乐美感, 领悟作品表现意图;从音乐表达的情绪、情感切入, 感知作品的思想、意念, 与音乐产生共鸣;从音乐的体裁切入, 感知作品的形式特征;从音响营造的意境切入, 引发联想与想象, 探究音乐表现内涵;从音调、音色和表现形式切入, 感知音乐的民族风格或时代风格, 等等。总之, 应在不同模块音乐教学中将审美感知素养的培育落到实处, 不至于成为概念化的空泛要求。”

  2.关于“艺术表现”素养的培育, “新课标”提出:“突出音乐教育的实践品格, 吸引学生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活动, 在实践中提升艺术表现素养。”

  “艺术表现在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中是最直观、最易显现也最易引起关注的音乐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师应深刻理解音乐教育的实践性特征, 将艺术表现素养只能在艺术实践中形成和提升的教育理念, 贯穿全部音乐教学活动始终。教师应清楚, 除‘音乐鉴赏’之外的五个必修模块均包含两部分实践内容:一是通过观赏经典作品或名家表演, 激发学生艺术表现的欲望和兴趣;二是通过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或音乐编创活动, 使学生享受到音乐表现的乐趣, 同时逐步提升音乐艺术表现技能, 增强艺术表达自信。无论学生从中选修哪个模块, 都应兼顾这两个部分的实践内容。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课程结构中表演性必修模块 (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 与对应的选修Ⅰ模块 (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 之间的延伸、拓展关系, 使两类课程有机结合, 有效促进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形成和提升。对于后者, 原属课外艺术实践活动范畴, 在纳入课程管理后, 教师应根据本校条件和学生意愿, 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各类艺术表演实践。要按照教学的分层组合形式 (班级表演组合、跨班级或跨年级表演组合、学校艺术社团) 精心组织、分层指导、分层要求, 以保证不同兴趣爱好、不同需求、不同水平学生各得其所、各有所获。学校和教师应积极组织音乐会、习作发布会、艺术节等表演实践活动, 为学生提供展示才艺和交流艺术表现成果的舞台, 使音乐课程教学成为带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在二者间形成生机勃勃的良性互动关系, 合力提升学生艺术表现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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