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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走进高中音乐新课程 (下) ——就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答本刊记者问

作者:王安国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点击:

  “新课标”对考试科目提出了建议。考试科目: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声乐、器乐。

  “新课标”还对考试目的、考试内容及形式、试卷结构、评分标准等, 针对相对稳定的省级艺术联考的实际情况, 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

  问:高中音乐新课程除了上面介绍到的这些主要变化外, 您认为还需关注哪些内容?

  答:上述变化, 既是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主要突破, 也是此次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的重点。作为教育部颁发的高中音乐课教学指导文件, 除上面谈到的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与学分, 以及实施建议 (主要包括教学与评价建议) 外, 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具体的课程内容与学业质量标准, 理应为一线教师所熟悉和知晓。这部分内容很多、很细, 占去“新课标”文本一半的篇幅。其内容包括各模块的课程定位、内容标准、教学提示及学业质量标准三级水平划分的质量描述, 是教师实施教学的依据。由于内容十分丰富和具体, 不可能在此一一介绍, 但这部分内容应提请教师们关注。

  问:“新课标”评审通过后即将颁布实施, 您能对教师们面临的挑战提出一些行动建议或希望吗?

  答:任何一部教学指导文件, 都有赖于教师们的智慧和创造性劳动, 才能得以实施。为此, 我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或希望, 与广大音乐教师共勉。

  1.熟悉、理解并准确把握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内涵、课程结构、必修与选修两类课程的相互关系及相关教学要求。

  2.从本校实际和自身专业背景及教学擅长出发, 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音乐课不同模块的开课计划

  3.在学生选课环节中担负学生个体发展指导责任, 热情接受学生选课咨询, 耐心解答学生选课中的各种问题, 协助学校落实音乐教学模块的开课计划, 做好分层、组班等教学组织工作, 以教师的责任心和爱心关心每位学生的发展需求。

  4. 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 合理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手段, 引导学生喜爱音乐、走进音乐。为学生开辟和创造参与各种艺术表现活动的实践空间和表演舞台, 突出“素养为本”“能力为重”的音乐教育理念。 5. 在不同教学形式相互衔接、交错的实践活动中, 努力协调组内、校内、校外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为开展丰富多样的音乐及艺术教学活动, 营造和谐发展的教学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形成合力, 以探索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科学严谨、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奋力突破我国高中音乐教育的历史局限, 为新一代高中学生开拓出一片适合自主发展需要, 也更加开阔的艺术天地!

  注释

  1详见王安国《携手走进高中音乐新课程 (上) —就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答本刊记者问》, 《中国音乐教育》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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