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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创新路径研究——以云南地区为例

作者: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郭昌婧 张馨月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12-30   点击:

  摘要:以云南地区为例,分析中小学舞蹈美育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教育观念滞后,未贯彻落实舞蹈美育理念;课程建设陈旧,育人模式亟待更新与完善;师资队伍力量薄弱,教学质量欠佳。以当前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存在的问题为突破点,为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寻求创新路径,为推动我国中小学舞蹈美育的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舞蹈美育;创新路径;云南;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明确地提出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的意见。作为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美育教育事业的推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全球化、国际化和多样化日益突出与深化的背景之下,关于建立与实现本土化教育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各个国家的关注。在全球化和国际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发展独具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和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已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美育事业应坚持的正确方向。因此,在中小学舞蹈美育中,各学校教师应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充分发挥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的价值与作用,在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中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入、渗透与整合,传承、传播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文将以云南地区为例,分析中小学舞蹈美育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的创新路径,为促进中小学舞蹈美育课程的创新提出可行的措施与途径,对于推动中小学舞蹈美育的发展具有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 云南地区中小学美育发展现状及问题探析

  1.1 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发展现状

  云南拥有众多我国少数民族的艺术文化和历代相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艺术文化能够积极彰显中华文化艺术特色与中华民族精神,而能够让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艺术文化得到传承与发展的最好途径便是教育。

  随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在云南各级政府及相关教育单位的支持下,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的主要内容以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文化为主,各地中小学从本土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文化出发,为中小学的学生带来具有本土艺术特色的美育体验。

  从教学内容来看,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是少数民族健身操或少数民族健身舞蹈教学;二是少数民族舞蹈教学。少数民族健身操或少数民族健身舞蹈教学这一类别居多,多数中小学选择采取这一形式对学生进行艺术熏陶。例如,云南省丽江市永胜民族中学用富有民族特色的“打跳”舞蹈取代传统的广播体操,该校的“打跳”舞蹈结合傈僳族、彝族的舞风舞曲,节奏有快有慢,能够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起到很好地活动身体的效果,既达到了传承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目的,也达到了强身健体的目的。云南省宣威市龙华小学结合佤族舞蹈与体育舞蹈,编排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佤族恰恰恰》,该学校的教师利用体育课、音乐课、课后延时服务等时机进行教学,深受学生的喜爱。同时,该舞蹈在编排中还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学习,促进了云南优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国际舞蹈元素的融合创新,既让学生在学习该舞蹈的过程中了解了佤族的民族文化,增强了学生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又丰富了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在强身健体的同时体验到舞蹈的乐趣,也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少数民族舞蹈教学虽占比较少,但其现有的教学成果也卓有成效。例如,云南省昆明市经济开发区第五小学围绕彝族特色文化展开了特色课堂教学,该课内容囊括服饰、音乐、舞蹈和生活习惯等,带领学生以舞台剧表演的形式重温历史,了解撒梅人文化。其中就有让学生学习并展示撒梅人传统的“扁鼓舞”的环节,使学生切身感受撒梅人的历史与文化知识。

  综上所述,当前云南地区中小学舞蹈美育在大力推行本土少数民族特色舞蹈艺术文化上,取得了各种良好的教学成果,尤其在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方面,起到了拓宽云南地区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文化传播领域、传播方式与应用领域的作用。但就舞蹈美育层面而言,当前云南地区各中小学大多是将“舞蹈”作为一种艺术元素融入其他文化领域(体育、音乐等)中,进行协同艺术教学,而在本校的课程设置中未将“舞蹈”这门艺术作为单独的课程划分,或是单独设置“舞蹈美育”课程。所以,尽管“舞蹈美育”“舞蹈进校园”“素质教育舞蹈”等口号宣传响亮,但实质上“舞蹈美育”并未真正得到施展。因此,当前云南地区的中小学舞蹈美育仍在教育观念、课程建设、师资队伍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还有很大的改进与提升空间。

  1.2 存在的问题

  1.2.1 教育观念滞后,未切实贯彻舞蹈美育理念

  云南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一,该地区的教育相较于我国江苏、浙江、上海等其他沿海地区来说,教育观念更为滞后,尤其是舞蹈教育方面,体现在云南各地中小学教育中,更是显现出少数民族地区舞蹈教育的局限性,无法积极适应当前社会对于舞蹈教育发展的需求。

  云南地区教育观念的滞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仍然强调“分数至上”的传统升学教育理念;二是未贯彻落实“舞蹈美育”理念。“分数至上”的传统升学教育理念主要体现在各地中小学更为重视中小学学生主要科目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理解,而忽视附属科目,即音乐、美术、舞蹈等科目的学习与实践。课程安排为学生“小升初”“初升高”等重要考试做了充分的准备,从主要科目和附属科目的排课比例上看,课程安排向主要科目大幅度倾斜,将音、体、美、舞等所谓的附属科目的课时安排大幅度缩紧,甚至牺牲掉附属科目的时间,为主要科目让步。并且,云南各地中小学未能真正贯彻落实“舞蹈美育”理念,将“舞蹈”这门艺术看作一种能够让学生有节奏地活动肢体的行为,没有真正意识到舞蹈艺术的特点、功能及作用,未能觉察到舞蹈背后对于激发、发掘、培养中小学生艺术兴趣、艺术素质的价值和作用。正是因为没有发觉到舞蹈的美育功能与作用,所以在中小学中,舞蹈作为一类次要的课程内容被放入音乐课堂或是课间活动操中,没有作为单独的一类课程排入中小学的课程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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