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论文 > 小学音乐论文 >

小学音乐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的创新建构

作者:江苏省泗洪县明德学校 戴轩辕 江苏省宿迁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4-03-12   点击:

  二、音乐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结构分析

  审美感知是主体心理活动,建构音乐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应当体现主体审美素质和谐发展的生态结构特征,以宏观视角广泛开发课程审美资源,将“以美育人”理念渗透于“欣赏”“表现”“创造”“联系”的艺术实践中。教师必须抓住课程综合有利条件,放开审美教学目标价值生成空间和创造自由,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需要,发挥审美判断和价值选择智慧,实现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因材”建构和审美素质“因才”培养。“新课标”虽然突出了审美感知的基础价值,瞄准了课程教学审美素质培养力点,但需要深入领会审美感知的基础效力不仅能引发想象、思维等艺术认知活动,而且能激发情感、意志等艺术心理活力,所以它既是音乐审美教学的基点,又是音乐以美育人的动力源点。审美感知功能辐射至音乐学习全方位、全过程,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关键能力的养成都结缘于此。小学音乐审美教学目标价值开发,必须全面落实新课标的审美精神,坚持审美素质整体培养价值观,面向主体审美素质个性化发展,形成多维度、多层级、多序列的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生态结构。

  1. 音乐知技审美教学目标价值取向

  知技是构成音乐课程的基本内容,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这是保持音乐本色的审美教学目标价值开发的根本要求。重视、突出情感审美而淡化、忽略知技审美,是实践中音乐审美教学目标认识的偏误。知技是音乐审美感知直接对象,通过对知技美学信息的摄取和加工,不仅形成审美认知(感知、想象、思维等)能力和智慧,同时还激发审美情感、审美意志等心理活力。没有知技的审美认知,便没有情感和行为的审美体验,更没有人格精神的审美化育。知技审美认知是催发情感审美体验、发展意志审美能力、养化人格审美精神的基础保障。

  音乐作为审美育人课程,要遵循学科逻辑体系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建构知技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比如对音高、音长、音量、音色、音速、音级、节奏、旋律、和声与音符、发声(歌唱)、演奏和音乐文化等审美价值,按照循序渐进原则,使之融于课程单元和项目的审美教学目标中。实际上,“新课标”的“课程内容”已搭建出知识与技能梯度序列,但需要通过“再认识”深入领会音乐知技的美学意义。建构课堂审美教学目标,应联系具体的音乐作品或项目教学内容,对“新课标”明确的知技教学要求进行“再加工”:淡化其物理性态,强化其美学性态,突显知技审美教学目标的价值特征,形成层级体系分布,以利于学生有序获得知技审美感知。音乐抽象的基本表现就是知技抽象,虽然所有的音乐概念都应尽量用声音来体现,但小学生听觉感知能力有限,容易形成知技审美认知障碍。而化解这一障碍的关键就是在审美教学目标价值开发中,让抽象的知技形象化、动态化,转型为视觉、动觉等感知领域的美学表征,在教学过程中激活通感机制,增强学生听觉审美感受。

  2. 音乐情感审美教学目标价值取向

  情感是人认识世界的态度倾向,在音乐审美活动中与其它心理因素相互影响、渗透,并发挥主导作用,有机合成心理能力。音乐能以奇妙的抽象表达人间情感具象,并以情感的丰富性、深刻性激动人心,增强审美活力。情感审美是主体情意的自我感悟,音乐作品表现的情感“是被听者作为一种感情范畴来体验的……这种体验是依靠作品中所表现的感情和听者自己的联想与想象来实现的”[7]。所以,音乐情感审美教学目标不宜将作品情感简单定型,直接将作者的情感倾向机械灌输给学生;而应树立激励导向,运用情感熏陶手段,发挥主体积极性,激活个性情感经验,让学生投入通感情境,涌动真情,美化情怀。

  情感唯真为美,情感审美教学目标价值重心应落在真情培养。“新课标”倡导“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艺术感知和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阐明“审美感知具体指向审美对象富有意味的表现特征,以及艺术活动和作品中的艺术语言、艺术形象、风格意蕴、情感表达等”。因而,音乐情感审美教学目标要融合多种类型情感的育人价值。建构音乐情感审美教学目标,一方面应遵循“新课标”的情感导向,深入发掘教材情感审美内容,并通过校本教材建设形成具有基本情感、个性情感、高级情感层级特征的育人价值体系;另一方面应遵循儿童情绪发展规律,全面整合社会、生活情绪经验,形成包容喜、怒、哀、乐等多种情绪类型特征的育人价值体系。两种育人价值体系在培养规格上体现出过程和梯度,并达成渗透、融合的关系。这样,才能有序推进学生情感审美能力发展,让学生在音乐情境中品味人间真情,在真情体验中学会调控消极(负面)情感,发展积极(正面)情感,养成个性情感、高级情感,从而升华情感,提高审美育人效益。

  3. 音乐行为审美教学目标价值取向

  行为审美是表现性审美,既是表现音乐声韵美,又是表现主体形神美。不仅歌唱、演奏、表演等音乐表现和编创是行为审美,而且音乐情感体验和知技习得都需要通过行为审美才能实现。“新课标”将“创意实践”列入核心素养,课程以“欣赏”“表现”“创造”“联系”4类艺术实践涵盖学习内容。音乐实践催生行为审美智慧。建构音乐行为审美教学目标,要尊重学生的动态学习惯性,针对各类艺术实践的课程内容特点,面向音乐实践过程,整合育人价值。

  音乐无限美。建构行为审美教学目标价值体系必须放开眼界、拓展路径。首先,面向课堂开发。学生聆听、欣赏音乐不仅心神灵动,而且身体律动,即使是和着节奏和旋律的随意而动,都具有行为审美意义。教师介绍乐(歌)曲背景、传授知识技能、语串教学环节,都要以行为示范启发、激发学生行为审美体验;突破教学重点、难点,更要借助行为审美激发通感能力、想象和思维活力、情感反应效力才能实现。不仅要有序开展单项性行为审美活动,而且可以围绕教材单元主题,整合相关音乐作品,编创“音乐舞蹈”项目,营造“声形合一”的艺术氛围,组织学生进行完整性行为审美体验(表演)。其次,面向校园开发。着力学科渗透,开展音、体、美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在校园搭建艺术展演平台,丰富行为审美内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内容,编创音乐课本剧,加深行为审美体验。在学校重要典礼、纪念、节庆等文化主题活动中,推进行为审美体验。再次,面向社会(包括家庭)开发。音乐生命源于社会生活。参加社会活动是最直接的实践,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文艺演出、各级艺术展演和比赛等活动,能够培养学生的行为审美素质。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08000963号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说明,我们收到后立即删除或添加版权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QQ:3999112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