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戏曲曲艺 > 壮剧 >

壮剧的伴奏乐器葫芦胡

作者:   来源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1-31   点击:

葫芦胡,壮族、布依族弓拉弦鸣乐器。壮语称冉卜,“冉”为胡琴统称,“卜”为葫芦,意即用葫芦制成的胡琴,故称葫芦胡。形制独特,音色浑厚,常用于器乐合奏或为壮剧、布依戏伴奏。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百色地区各县、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兴义、安龙、册亨、望谟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等地。

葫芦胡,壮族、布依族弓拉弦鸣乐器。壮语称冉卜,“冉”为胡琴统称,“卜”为葫芦,意即用葫芦制成的胡琴,故称葫芦胡。形制独特,音色浑厚,常用于器乐合奏或为壮剧、布依戏伴奏。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百色地区各县、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兴义、安龙、册亨、望谟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等地。

琴杆木制或竹制,琴筒系天然的大小两节葫芦壳。粗节最大处横向切断,蒙桐木板。葫芦细节末端雕刻梅花瓣形音孔。两轴,张丝弦或尼龙缠钢丝弦。用马尾弓拉奏。全长77、板面直径 10.5厘米。定弦 a、e1,音域 a-a2。

用于壮族八音乐队合奏和壮剧伴奏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08000963号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说明,我们收到后立即删除或添加版权,QQ:3999112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