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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班级合唱合奏,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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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0-10 21:27:12
信息简介:   音乐课程改革至今已经有很长一段时期,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音乐教育而言,特别是课堂教学越来越重视群体性教学形式—班级合唱合奏,一个都不能少。班级合唱合奏教学服务于普通班级“零”基础的孩子,从合唱音准矫正、课堂合奏教具乐器练习开始,回归音乐育人的本质,渗透着面向全体“一个都不能少” 的“合”的理念。  合唱合奏这一群体性艺术教育活动是培养学生集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佳方式之一,是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任何教育工作都不可替代的重要形式。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学校的合唱合奏教育活动,当成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和团队精神的一项重要教学工作来对待。因此,大力发展合唱合奏教育,开展合唱合奏教学活动,对于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培养健全的人格有着重大意义。  人是社会性的,都需要融入一个集体以培养凝聚力和团结协作的能力,从而成为一个完善的“人”。合唱合奏是一种建立在共同美好的爱好之上的群体性、艺术性活动,它能够让学生的身心经受艺术的洗涤,学会如何与他人配合、协作。同时,在这项群体性活动中,可以培养学生倾听的能力、自我调整的能力和平等协作的能力,并锻炼学生的耳朵、肌肉和心灵。久而久之,将这种能力延伸到为人处世中,就能成为一个有责任感、协调能力强的健全的人。  班级合唱合奏是基于普通学校普通班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并结合教材中的作品,进行课堂教学与训练,通过团队集体合唱合奏这样的艺术形式,锤炼演唱、演奏的人群。世界各国都将合唱合奏的教学训练,视作社会高级人才培养的重要科目之一。因此,学校更应该重视音乐课堂教学中的合唱合奏教学。  一、班级合唱合奏的理论依据  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要更加重视并着力加强合唱教学,使学生感受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尽早积累与他人合作演唱的经验,培养集体意识及协作、合作能力……使他们在演唱表现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美的熏陶。”①  “新课标”分别对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的演唱和演奏能力有不同的要求。首先,“演唱”方面要求:①一至二年级学生要能够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能够对指挥动作做出反应。②三至六年级学生要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并能对相应的指挥动作做出